怀远县引凤街道新怀社区新怀新村农贸市场八年期租赁权拍租交易公告
- 2026-08-06
项目名称: 怀远县引凤街道新怀社区新怀新村农贸市场八年期租赁权拍租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BB2026HYCQJ011
招标公司: 怀远县引凤街道马头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农贸市场八年期租赁权
项目地区:安徽 蚌埠
怀远县引凤街道新怀社区新怀新村农贸市场八年期
租赁权拍租公告
项目编号: BB2026HYCQJ011
受怀远县引凤街道马头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出租如下房产:
一、标的概况
拍租标的
所在楼层
房屋面积 (约 m² )
租期
起始价
(万元 /年)
竞拍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怀远县引凤街道新怀社区新怀新村农贸市场
1-2
5108
8年
59.4576
5.9
成交 首 年租金的 30%
1、钢混结构,通上下水、电,消防
2、房屋用途:商业
3、位于怀远县引凤街道新怀社区新怀新村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拍。
2、本次拍卖会以年租金起拍。竞租成交后,成交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承租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房屋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成交 首 年租金的 30%)至出租人指定账户。先付款,后使用。每年租金须在上一年租赁期满30日前足额缴清。租赁期内每满两年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5%,依此类推。承租人未按约定时限足额缴清相关款项的,视为单方违约,其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收回租赁标的,并另行组织重新拍租。
3 、租赁合同签订后,给予承租人 3个月免费装修期,正式租赁期限自免费装修期届满次日起算。
三、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 8 月 19 日 9:00前登录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报名。
四、网络竞拍时间
自由报价期: 2026年 8 月 19 日 9:00至2026年 8 月 19 日 10:00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180秒,最低加价幅度 20 00元/次。
五、 竞拍保证金
到账截止时间 2026年 8 月 19 日 9:00时。意向竞拍人缴纳竞拍保证金必须从意向竞拍人银行账户一次转出,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转账。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户行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远分中心
查看完整信息1000102134
邮政储蓄银行 -怀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禹都支行
六、 看样时间
统一定于 2026年 8月 17 日、 8月 18 日 上 午 9 点准时(过时不候)在怀远县引凤街道新怀社区新怀新村 农贸市场 集合进行现场看样,其他时间不单独接待。
七、参拍咨询电话
详情见网址 :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操作手册》、《网络报价须知》、《风险告知》等详情登录 :/,点击“下载中心”查看。
九、《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操作视频》登录 :/,点击“下载中心”查看。
怀远县引凤街道马头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 8 月 6 日
怀远县引凤街道新怀社区新怀新村农贸市场八年期
租赁权 项目 竞 拍 须知
一、承租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拍。
2、本次拍卖会以年租金起拍。竞租成交后,成交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承租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房屋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成交年租金的30%)至出租人指定账户。先付款,后使用。每年租金须在上一年租赁期满30日前足额缴清。租赁期内每满两年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5%,依此类推。承租人未按约定时限足额缴清相关款项的,视为单方违约,其所缴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出租人 有权无条件收回租赁标的,并另行组织重新拍租。
3 、租赁合同签订后,给予承租人 3个月免费装修期,正式租赁期限自免费装修期届满次日起算。
4 、拍租成交后, 承租人 对标的装饰、装修、隔墙等一切改动应以不影响标的物主体结构安全为准,装修施工前, 承租人 应向 出租人 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及图纸,经 出租人 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承租人 在承租期内经营项目若有涉及到消防、环评等,须自行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并 承担相关的费用以及验收不合格的后果。 承租人 如有违约, 出租人 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 承租人 所投入的所有装修、装潢及安装物品,其所有权无偿归 出租人 所有。
5 、租赁期内, 承租人 须负责整个市场内外环境卫生,文明创建工作。
6 、租赁期内,因卫生、质量问题引发纠纷或达不到政府规范要求而受处罚,或其它发生安全问题等责任事故的均由 承租人 承担全部责任,一切后果由 承租人 自负,包括进行协调、治疗,处理、赔偿,后果严重的追究 承租人 的法律责任。
7 、租赁期内, 承租人 须按市场运营管理要求,规范经营,严格管理。实行市场规范化管理,严禁任何经营者在承租房内摊位上住宿、做饭和日常生活起居。否则 出租人 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 、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人提供的《租赁合同》。
二、瑕疵告知:
意向 承租人 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代理机构咨询,一旦参与报名、缴纳竞拍保证金、参与竞价的意向 承租人 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的全面情况,视为认可并接受承租条件和标的的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并愿承担一切责任。成交后, 承租人 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有关对标的介绍的一切资料均是向意向 承租人 提供的参考, 出租人 、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标的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租金。
三、 拍租成交后, 承租人 需在公示结束后 2日内向本公司付清八年租金总额2.4%的佣金,缴至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330 4010 2100 0418 282;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山支行 。 所缴纳的佣金概不退还 ,包含成交后 承租人 悔拍的情形。本公司只开 具普通票 据 , 承租人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及的发票税费则由 承租人 自行承担 。
四、 以签订《租赁合同》日期为准,交付期间 承租人 产生的各类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承租人 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款项清结和其他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成交标的(即反悔),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承担 相应 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 :承租人 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代理机构征得 出租人 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租标的再行拍租的:
扣除所交竞拍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转至拍卖公司账户优先支付拍卖佣金,剩余部分转 出租人 指定账户,还需承担相应责任。
2、原 承租人 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 出租人 应当支付的佣金;
3、再行拍租的价款低于原拍租价款的,原 承租人 应当补足差额。
五 、本次标的需交纳竞拍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竞租成功后,竞拍保证金待《租赁合同》签订好以及后续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退还;若竞租不成,竞拍保证金则在成交公示期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 、《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 承租人 所投入的所有装修、装潢及安装物品,其所有权无偿交 出租人 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 10日内交还 出租人 ,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七 、 出租人 如未按约定时间内交付拍租标的, 承租人 与 出租人 协商解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协商不成, 出租人 无息退还 承租人 竞拍保证金及租金且租赁关系自动解除,双方互不追责。
八 、其他约定
1、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10 日内无条件返还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双方验收认可后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视为房屋实际返还时间。承租人拒不按约交房的,承租人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出租人还有权采取没收履约保证金等措施,承租人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2、返还房屋时,承租人应付清房屋使用期间所欠出租人及其他各项应缴费用。如拖欠水、电、气 、物业费 等其他费用,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权,承租人所缴履约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且不承担承租人任何补偿 :
( 1)承租人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未按期补足履约保证金达30日以上的;
( 2)不满足创城、创卫、大气治理等政府统一部署工作要求且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落实整改的;
( 3)承租人违规经营,且在接到出租人或相关管理部门整改通知,逾期不整改或造成媒体曝光等恶劣影响的;
( 4)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出现被相关管理部门查处有违法经营行为的;
( 5)承租人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的;
( 6)承租人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的;
( 7)承租人擅自将承租房屋整 体 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的;
( 8 )未能处理好相邻关系等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
承租人 有第 八 条第 3项 情形之一的,除 出租人 有权解除合同外, 承租人 还应向 出租人 支付 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若 出租人 遭受的损失数额超过违约金数额的, 承租人 还应赔偿该超过部分。
九 、关于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事项, 出租人 有权取消 承租人 的承租资格,收回标的, 承租人 所缴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代理机构缴纳的拍卖佣金,剩余部分用于对 出租人 的补偿。
( 1) 承租人 对提交的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 2)经监管部门查实 承租人 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 3) 承租人 不按约定时间、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
( 4) 承租人 接到通知不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
( 5) 承租人 未按竞租承诺书和《租赁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
( 6) 承租人 不按期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
2、 承租人 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标的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的。 出租人 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承租人 所缴剩余租金不予退还,且不承担 承租人 任何补偿。
网 络 规 则
一、报名方式
1、竞拍人须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注册网址:/)。
2、完成注册的竞拍人可使用己方办理的ca数字证书和密码登录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首次进入系统的需先完善竞拍人信息,并提交审核(自动审核)后点击“网上报名”,在“报名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报名申请,竞拍人可选择标的进行报名。
二、报名资料
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件;
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竞拍保证金
1、竞拍人应在公告期(报名期)内使用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向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足额缴纳竞拍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和支付宝缴款)。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竞拍人须确保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3、如因转账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竞拍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四、买受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拍卖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地点:成交结果公示发布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字领取。
3、《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买受人为企业的须派本项目被授权人(以报名时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上的被授权人为准)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
五、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1、竞拍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之前,以扫描件的形式(不得署名)向 出租人 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竞拍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 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462444534@qq.com邮箱。
2、 出租人 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的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的,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 /),该公告内容为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拍人具有约束力。竞拍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代理机构不承担竞拍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六、质疑、异议期及方式
竞拍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 出租人 提出,质疑须在延时报价开始时间 3天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邮箱: 462444534@qq.com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七、免责条款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拍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电子竞价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项目终止,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重新发布公告。
3、 出租人 有权在拍卖活动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详见澄清公告),对意向竞拍人具有约束力。因 出租人 撤回委托,或因不可抗力等意外因素发生竞价活动暂停或终止的,意向竞拍人应主动上网查询。 出租人 及代理机构不承担意向竞拍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贵单位组织的 拍 租 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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