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茆农产品冷链加工基地项目(白茆镇农产品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8-05
项目名称: 白茆农产品冷链加工基地项目(白茆镇农产品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WH070FJ26EP0391
招标公司: 芜湖市江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农产品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农产品冷链加工基地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项目名称
白茆农产品冷链加工基地项目(白茆镇农产品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WH070FJ26EP0391
标段名称
白茆农产品冷链加工基地项目(白茆镇农产品冷链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标段编号
WH070FJ26EP0391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江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白茆现代农业产业园18号
联系人及电话
蒋茂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及电话
严子强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8月3日9:45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港口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中科(北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75.25%
质量承诺
响应招标文件
工期(服务期)
响应招标文件
项目经理
姓名:黄炜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证书编号:赣查看完整信息242
设计负责人
姓名:朱育嵩
资质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质证书编号:20181105295
施工负责人
姓名:黄炜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证书编号:赣查看完整信息242
业绩
见附件
奖项
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芜湖新旻建设有限公司、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投标资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76.62%
质量承诺
响应招标文件
工期(服务期)
响应招标文件
项目经理
姓名:吴华宇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证书编号:豫查看完整信息556
设计负责人
姓名:吴国波
资质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质证书编号:20066100527
施工负责人
姓名:吴华宇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证书编号:豫查看完整信息556
业绩
见附件
奖项
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鼎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华洲国际设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76.98%
质量承诺
响应招标文件
工期(服务期)
响应招标文件
项目经理
姓名:王明杰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证书编号:京查看完整信息186
设计负责人
姓名:唐慈爱
资质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质证书编号:20193302835
施工负责人
姓名:王明杰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证书编号:京查看完整信息186
业绩
见附件
奖项
见附件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
2.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协议书中三家成员合同份额合计不足100%,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1.1项评审标准。
3.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承诺书、施工负责人承诺书所附人员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1.3项中“其他实质性要求”评审标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公示项
中标候选人公示顺序不分先后,具体按中标候选人名称的汉语拼音顺序确定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