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明光市S211苏梁路K33+350~K37+863,S312桥界路K0+000~K5+898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5-22
项目名称: 2026年明光市S211苏梁路K33+350~K37+863,S312桥界路K0+000~K5+898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明光市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2026年明光市S211苏梁路K33+350~K37+863、S312桥界路K0+000~K5+898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2026年明光市S211苏梁路K33+350~K37+863、S312桥界路K0+000~K5+898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czsjgc202604-012
招标人
名称
明光市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滁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明光街道明中路 、滁州市龙蟠大道 200号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号房产大厦6楼 605
联系人及电话
曹思敏 查看完整信息 16 、 18 71201220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 5 月 20 日 8时 5 0分
第一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合肥博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 人资质
路基路面 养护甲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 (元)
5218166 . 99 元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项目负责人:胡玲
项目总工 :余传顺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 专业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总工: 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皖 23420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总工: A(10)4464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 (服务期)
( 日 历 天)
120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安全要求达到无安全责任事故
第二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嘉龙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 人资质
路基路面养护 乙 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 (元)
4759137 . 55 元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项目负责人:李震
项目总工 :梅最德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 专业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 皖 23420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总工 : (FG)20161678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 (服务期)
( 日历 天)
120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安全要求达到无安全责任事故
第三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滁州市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 人资质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 (元)
5325246 . 98 元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项目负责人:谢国齐
项目总工 :张兵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 专业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总工: 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 皖 2342021202120925
项目总工: 9342024000602080839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 业绩
/
工期 (服务期)
( 日历 天)
120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安全要求达到无安全责任事故
公示时间
2026年 5 月 23 日至 2026年 5 月 25 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 休息 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 休息 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 80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33868 元 ;专家评审费 8310 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 材料 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 05 室,联系人: 曹思敏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16、 18 712012204
异议 可 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 —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异议人需要修改、 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规定的 期 限 内 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 公示期 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 起投诉 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 市级项目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 提 起 投诉,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 投诉( /fwzn/011001/011001001/0查看完整信息/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 , 书面投诉材料( /fwzn/011001/011001001/0查看完整信息/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 的 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 的 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提起投诉日期;
(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对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规定应先 提出异议的 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 证明 文件 ;
(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