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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明光市S211苏梁路K33+350~K37+863,S312桥界路K0+000~K5+898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5-22

项目名称: 2026年明光市S211苏梁路K33+350~K37+863,S312桥界路K0+000~K5+898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明光市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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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明光市S211苏梁路K33+350~K37+863、S312桥界路K0+000~K5+898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2026年明光市S211苏梁路K33+350~K37+863、S312桥界路K0+000~K5+898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czsjgc202604-012

招标人

名称

明光市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滁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明光街道明中路 、滁州市龙蟠大道 200号

联系人及电话

袁卫、陆艳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号房产大厦6楼 605

联系人及电话

曹思敏 查看完整信息 16 、 18 71201220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 5 月 20 日 8时 5 0分

第一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合肥博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 人资质

路基路面 养护甲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 (元)

5218166 . 99 元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项目负责人:胡玲

项目总工 :余传顺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 专业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总工: 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皖 23420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总工: A(10)4464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 (服务期)

( 日 历 天)

120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安全要求达到无安全责任事故

第二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嘉龙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 人资质

路基路面养护 乙 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 (元)

4759137 . 55 元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项目负责人:李震

项目总工 :梅最德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 专业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 皖 23420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总工 : (FG)20161678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 (服务期)

( 日历 天)

120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安全要求达到无安全责任事故

第三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滁州市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 人资质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 (元)

5325246 . 98 元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项目负责人:谢国齐

项目总工 :张兵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 专业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总工: 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 皖 2342021202120925

项目总工: 9342024000602080839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 业绩

/

工期 (服务期)

( 日历 天)

120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安全要求达到无安全责任事故

公示时间

2026年 5 月 23 日至 2026年 5 月 25 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 休息 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 休息 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 80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33868 元 ;专家评审费 8310 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 材料 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 05 室,联系人: 曹思敏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16、 18 712012204

异议 可 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 —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异议人需要修改、 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规定的 期 限 内 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 公示期 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 起投诉 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 市级项目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 提 起 投诉,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 投诉( /fwzn/011001/011001001/0查看完整信息/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 , 书面投诉材料( /fwzn/011001/011001001/0查看完整信息/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 的 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 的 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提起投诉日期;

(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对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规定应先 提出异议的 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 证明 文件 ;

(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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