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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电梯改造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5-21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电梯改造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中标公司: 安徽华仕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安徽雅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电梯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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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电梯改造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N2026-14-225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电梯改造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雅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华仕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湖东路 1 号中盟电子产业园 7 号楼 2 楼

响应报价: 56798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安徽雅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华仕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电梯改造项目(二次)

本次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电梯改造项目(二次),主要为新增一部垂直电梯导致的结构加固、设备管线调整、拆改部位的装饰恢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

详见商谈文件

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

详见商谈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 登录查看更多 。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 址: ***** 3398 号

联系方式: 曹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 888 号

联系方式:王思棋、聂磊;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王)、 查看完整信息 (聂)应急客服电话: ***** (接听时间: 8:30-12:00 , 13:30-17:30 ,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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