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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

  • 2026-05-19

项目名称: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

招标公司: 安徽省临床检验中心

中标公司: 安徽影联云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中科新创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宏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商用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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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第4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BFAFN0068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科新创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花峰路蜀山新产业园三期2号楼A区8层A32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万肆仟元整(大写)(4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 -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 第 4包

服务范围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 批) -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采购,本项目分为 4 个包,每包均拟采购一家服 务单位,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满足且不低于 采购 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第 2 包通过竣工验收,且商用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服务通过验收后结束。

服务标准

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夏同明,杨阳,徐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临床检验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17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云飞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6分1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5-19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5-1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附件:

公告附件.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BFAFN0068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宏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黄山路北侧鸿诚大厦801-8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万叁仟伍佰元整(大写)(63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 -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 第 3包

服务范围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 批) -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采购,本项目分为 4 个包,每包均拟采购一家服 务单位,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满足且不低于 采购 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展本项目及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科教管理应用)”的全过程监理及软件测评服务。 其中, 软件测评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在两个项目所涉及系统具备测评条件后实施并出具测评报告; 监理服务贯穿两个项目实施全过程。 整个项目工期至本项目及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 (第一批) (科教管理应用)”通过竣工验收,且监理报告、测评报告等服务成果经本项目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结束。

服务标准

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阳,夏同明,徐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临床检验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17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云飞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9分2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5-19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5-1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附件:

公告附件.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BFAFN0068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影联云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一期C1楼401-404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柒万元整(大写)(3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 -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 第 2包

服务范围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 批) -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采购,本项目分为 4 个包,每包均拟采购一家服 务单位,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满足且不低于 采购 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协助第 1 包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详细设计方案,并在 6 个月内按照详细设计方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实现初步验收合格。 整个项目工期至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服务标准

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夏同明,杨阳,徐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临床检验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17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云飞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8分56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5-19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5-1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8分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BFAFN0068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数安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南淝河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关村协同创新智汇园A1栋4-5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万捌仟元整(大写)(4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 -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 第 1包

服务范围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 批) -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采购,本项目分为 4 个包,每包均拟采购一家服 务单位,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满足且不低于 采购 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本项目第 2 包成交供应商密切配合,2 个月 内完成需求调研、调研报告和详细设计方案,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后,交由本项目第 2 包成交供应商进行系统开发, 并在系统竣工验收前, 根据实际情况对详 细设计进行持续优化。 整个工期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且详细设计服务验收合 格后结束。

服务标准

满足且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夏同明,杨阳,徐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存量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迁移项目(第一批)-临床实验室质控质评应用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临床检验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17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云飞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6223646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7分46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5-19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5-1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附件: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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