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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皖河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片区供水管网一体化提升工程项目EPC第三方审计二标段(施工图经济合理性审查及预算审核)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5-18

项目名称: 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皖河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片区供水管网一体化提升工程项目EPC第三方审计二标段(施工图经济合理性审查及预算审核)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CG-AQ-W2026-204

招标公司: 安庆市皖河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施工图经济合理性审查及预算审核供水管网一体化提升工程项目EPC第三方审计

项目地区:安徽 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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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项目名称

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皖河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西片区供水管网一体化提升工程项目EPC第三方审计二标段(施工图经济合理性审查及预算审核)

项目编号

CG -AQ-W202 6 - 204

招标人

安庆市皖河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

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何先生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和核减收费组成,基本审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 10万元(人民币),核减收费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固定费率为2%。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 52号四楼

联系方式:张媛、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报价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6年5月15日08时30分

服务期限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服务期限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 1666号3幢研发 车间 5层;

苏州市书院巷 111号。

投标报价

本项目报价由基本审计费用和审计核减收费费率组成,基本审计费用报价:¥ 96200.00元,工程竣工结算核减收费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固定费率为2%。

项目负责人

陈坤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一级造价工程师

建 [造]查看完整信息8

技术负责人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望水路 ( 青龙潭路 - 蓬莱路 ) 道路工程施工清单控制价编制。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 蜀山区皇嘉路道路工程结算审核;

2. 庐江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1 标段 清单控制价编制。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 市政行业乙级资质

服务期限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地 址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大十字街道温州大道 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四大馆38幢3层3803。

投标报价)

本项目报价由基本审计费用和审计核减收费费率组成,基本审计费用报价:¥ 96160.50元,工程竣工结算核减收费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固定费率为2%。

项目负责人

黄海明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一级造价工程师

建 [造]

查看完整信息3

技术负责人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城北新城PPP项目市政路网一期嵩合路(金桥路-振宁

路 )竣工结算审核,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 阜阳市西湖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审计;

2. 珩琅山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1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媛,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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