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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第二轮)(二次)招标公告

  • 2026-05-18

项目名称: 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第二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法律顾问服务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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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 6 年度 专项法律 服务项目 ( 第二轮)(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 工作 实际需要,现对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 6 年度 专项法律 服务项目 ( 第二轮 )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 招标 编 号: CFXCZX 135

2. 项目名称: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 6年度专项法律 服务项目 ( 第二轮 )( 二次 )

3. 项目地点: 合肥市 长丰县

4. 项目内容:

中标人接受招标人的聘请,为招标人做专项(用工管理、购销合同、资产运营等)法律服务。根据招标人要求处理涉及招标人的专项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及招标人已经成立或在本合同服务期间内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和参股子公司等相关法律事务、长丰县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长丰县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合同服务期间内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和参股子公司等相关法律事务),法律服务内容重点包括但不限于:

4.1专项 法律顾问服务

4.1.1 及时解答法律咨询;

4.1.2 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需对其合法合规性、周密性进行实质性审查、协助合同履约、纠纷调处等全过程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4.1.3 根据招标人要求,参 加各类会议( 每年不超过 40次,超过40次费用 另行协商 ) ,审查和准备相关法律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4.1.4 受托办理各种非诉讼法律事务;

4.1.5 代理参加调解、和解活动;

4.1.6 接受招标人委托,签署、送达或者 接收 法律文件;

4.1.7 根据招标人要求, 针对用工管理、购销合同、资产运营 开展合规管理 等 相关工作,为招标人合规管理部门提供专业支持;

4.1.8 协助公司进行法制宣传及每年不少 于 4次 对公司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培训。

4.2 案件代理服务

4.2.1 诉前法律咨询;

4.2.2 代拟各类法律文书;

4.2.3 代为起诉、应诉或者提起反诉,代为申请执行;

4.2.4 调查、收集证据,出庭参加诉讼、仲裁,并出具书面代理意见;

4.2.5 代为办理执行过程中的所有事务;

4.2.6 法律规定或者案件需要应当由律师办理的其他工作。

案件代理费用由双方参照安徽省律师收费相关办法另行协商确定。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项目 预 算: 10 万元 /年(含税)

7. 报价方式: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

8. 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9. 公示期 : 3 个 工作日

10.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合同服务期届满,但仍有在服务期内负责的事项未处理完成的,中标人仍需将所有事项处理完毕,且招标人或所属子公司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合同服务期限届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两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标准、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等实质性内容。

11. 付款方式:价款按履约季度分期支付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3个月为一个履约季度;首个履约季度届满后支付合同总价 的 25%,后续每个履约季度届满各支付25%,于第四个履约季度届满时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二、人员配备及服务要求

中标人需委派顾问律师 4 人,其中首席顾问律师 1人,主办顾问律师1人,经办顾问律师 2 人。中标人委派的律师团队人员配备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承办律师。中标人更换承办律师应不低于原承办律师的资历、资格。

注:投标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委派名单(格式自拟)、委派顾问律师的律师执业证扫描件。

三、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

2.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则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含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 5)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其 他 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五、投标人要求:

1. 投标人需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报价 单 、业绩承诺函 、 保密承诺函 ,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密封后报送)。

2. 投标人 所投文件标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资料作为投标文 件一式 三 份,一个正本, 两 个副本,密封 包装并加盖骑缝章,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胶装订成册(散装、抽杆夹等形式不予接收),封装面需写明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否则标书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

3. 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 他 说明和资料响应等。

4.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5. 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资料或证明材料。指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或提交不全,做无效报价处理。

6. 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报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7. 中标结果将公示 3 个日历 天 ,在公示期内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除取消其中标资格,还将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披露。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中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 , 招 标人 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 合同签订: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承担相应责任 。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开标前现场报名

2.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文件和身份证复印 件 (加盖单位公章) , 开标前未报名 的, 不参与开评标评审。 ( 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用档案袋密封带至开标现场,拆封无效。 )

3 .联系人: 陈 工

4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5 .地址:长丰县淮南北路中科合肥智慧农业协同创新研究院北 3 楼 326室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 202 6 年 5 月 21 日 16 : 3 0 整(北京时间)

2.地点:长丰县淮南北路中科合肥智慧农业协同创新研究院北 四 楼会议室

八、评标方法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少于三家视为流标)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

附件:

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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