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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东路1000号管理用房招租项目(二次)竞价公告-交易公告

  • 2026-05-15

项目名称: 花园东路1000号管理用房招租项目(二次)竞价公告-交易公告

招标公司: 滁州同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管理用房招租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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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花园东路 1000号管理用房招租项目(二次) 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czsjcq202605-011

招租人 滁州同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将于 202 6 年 0 5 月 27 日 10时至202 6 年 0 5 月 28 日 10时 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TPBidder_CZ/memberLogin)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 202 6 年 0 5 月 27 日 10时至202 6 年 0 5 月 28 日 10时 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 。

一、标的物介绍:

花园东路 1000号管理用房招租项目(二次) ,本次招租共 3 个标的物:

1号标的物:花园东路1000号一层(101室、102室)(二次),建筑面积110.29平方米,套内面积51.2平方米,租金为10587.84元/年,31763.52元/3年,用途为办公用房,房间数量2间,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 ,承租期 三 年。

2号标的物:花园东路1000号一层(103室、104室)(二次),建筑面积123.64平方米,套内面积123.64平方米,租金为7418.4元/年,22255.2元/3年,用途为仓库,房间数量2间,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 ,承租期 三 年。

4号标的物:花园东路1000号四层(401室、402室)(二次),建筑面积190.29平方米,套内面积128.29平方米,租金为11417.4元/年,34252.2元/3年,用途为办公用房,房间数量2间,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 ,承租期 三 年。

二、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 .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 . 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 . 其他特殊说明:无

三、租金起租价格及加价幅度:

1号标的物:花园东路1000号一层(101室、102室) (二次) ,建筑面积 110.29平方米,套内面积51.2平方米,租金为10587.84元/年,31763.52元/3年,竞价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的整倍数。

2号标的物:花园东路1000号一层(103室、104室) (二次) ,建筑面积 123.64平方米,套内面积123.64平方米,租金为7418.4元/年,22255.2元/3年,竞价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的整倍数。

4号标的物:花园东路1000号四层(401室、402室)(二次),建筑面积190.29平方米,套内面积128.29平方米,租金为11417.4元/年,34252.2元/3年,竞价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或100的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号标的物 竞价保证金: 1000.00元 , 2号标的物 竞价保证金: 1 000.00元 , 4号标的物 竞价保证金: 1000.00元 , 竞价保证金须在 202 6 年 0 5 月 27 日 10 时 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1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442查看完整信息

2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442查看完整信息

4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442查看完整信息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 花园东路 1000号管理用房招租项目(二次) X 号标的物 ”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 安徽亭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代理费由竞得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按实际竞得承租面积 *代理费用单价结算支付,代理费用单价:1.31元/平方米(竞得代理费 848 元 /首次招租总面积649.67平方米)。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 6 年 0 5 月 26 日 17时 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招租人联系。

七、竞价程序:

竞租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TPBidder_CZ/memberLogin ) 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 202 6 年 0 5 月 27 日 10时00分至202 6 年 0 5 月 28 日 09时55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租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招租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竞得人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八、重大事项披露:

1 . 本次招租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禁止经营 、 重污染、扰民、非法等业务。

2 . 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 一 年一付 ,先付款后使用。 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 *1 0 %,退租时验收合格后无纠纷后无息退还。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将第一年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分别转入招租人指定账户。具体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 缴入出租人指定账户 ( 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另行通知 ) ,转账时备注: XXX项目 ( 二次 ) X号标的物租金。

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招租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3.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4.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5.本次竞价无保留底价,一人参与,满足成交条件即可成交。

6.本项目提供免租金装修期,以第一年合同起始时间开始计算,给予三个月装修免租期,承租人须提交装修方案等相关材料至出租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7.承租人应办理水、电、气等开户和户名变更的手续均须按照现场物业公司要求统一办理,并承担所有办理费用。历史陈欠水电费用由招租人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电梯、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等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负担,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的要求及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规定。在租赁期内,成交人自行办理及承担所有费用。

8.开具票据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非税收据。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特别提醒:

1 .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滁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 滁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 . 潜在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 .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租金及相关保证金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 滁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收缴,招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4 . 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 . “老承租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按照财资[2012]397号文规定,老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租人审核确认。”老承租人须在竞价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招租人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含老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或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送至代理公司负责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老承租人自行承担。

6 . 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租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对各竞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7 . 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8 . 本竞价公告由招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招租人: 滁州同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邬家旺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路 77号

代理公司: 安徽亭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南门街道南湖新村 2栋2楼(南谯北路509号)

日 期: 202 6 年 0 5 月 15 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提交人:

安徽亭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2026/05/15 15:30:51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0分15秒

*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5/15 16:57:27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27分36秒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0分15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1小时27分36秒

附件: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pdf

花园东路1000号管理用房挂网招租房屋清单.pdf

竞价公告.pdf

竞租须知.pdf

标的物介绍.pdf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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