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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千岛湖路宜邻中心F113a和F114,天门山西路宜邻中心F110,北京中路宜邻中心F114多经点位整体出租的公告

  • 2026-05-14

项目名称: 关于千岛湖路宜邻中心F113a和F114,天门山西路宜邻中心F110,北京中路宜邻中心F114多经点位整体出租的公告

招标公司: 芜湖宜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多经点位整体出租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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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租赁位置:千岛湖路宜邻中心F113a和F114、天门山西路宜邻中心F110、北京中路宜邻中心F114多经点位区域(具体租赁范围以位置示意图为准)。

租赁面积:千岛湖路宜邻中心F113a和F114面积42.19㎡;天门山西路宜邻中心F110面积31.31㎡;北京中路宜邻中心F114面积32.01㎡,合计面积105.51㎡。

二、出租单位信息

出租单位:芜湖宜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经理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三、商务条件

租赁费单价:30元/㎡/月

租赁期限:1年

免租期:无免租期

租赁业态:便民服务类

租赁费支付方式:季度付

其他:水电费单独挂表计算

四、工程条件及安全责任

(1)承租方如应需求拆除、移动原场地位置里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绿植、路灯等,需经租赁方书面同意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出租房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样,拆除、移动及恢复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水电需求,需从出租方指定位置自行接驳,水电接驳需符合相关安全要求,接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由承租方挂临时水电表额外缴纳;

(3)承租方需配合出租单位要求随时调整位置;

(4)承租方需于2026年6月1日前建设完成,投入运营;

(5)安全责任: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单位不承担相应责任;承租方对经营场所是改造需符合消防要求,若不符合消防单位的相关要求,出租单位有权予以拆除相关设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五、公告期限: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0日16时30分

报名截止日:2026年5月20日16时30分

报名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罗兰小镇A5座4楼芜湖宜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六、报名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请于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邮箱(whylzyfz@163.com)登记报名,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

1. 公司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意向承租报名表;

5. 保证金缴费的回单凭证;

6. 承诺书;

请将以上内容盖章且签字后的资料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由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通过邮箱回复报名成功的邮件。(注:个人身份报名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具体需提供资料内容可以咨询报名单位)

线下报名: 请于规定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公司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意向承租报名表;

5. 保证金缴费的回单凭证;

6. 承诺书;

将以上内容盖章或签字后的资料送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罗兰小镇A5座4楼芜湖宜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报名。(注:个人身份报名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具体需提供资料内容可以咨询报名单位)

报名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罗兰小镇A5座4楼芜湖宜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部门:芜湖宜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

报名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七、报名截止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照本公告公开的租赁费控制底价公开挂网公示后进行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现场竞价(多轮报价)的交易方式,竞价过程中在公示的租赁费控制底价的基础上加价幅度至少为0.5元/㎡/月,价高者得;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以现场抽签中选者为承租方。

竞价时间:2026年5月21日下午15:00

竞价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罗兰小镇A5座4楼芜湖宜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八、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9495.9元;

意向承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足额交纳至我司指定的结算资金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开户单位:芜湖宜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号:1857 6711 4131

2、交易保证金处理:

意向承租方一旦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认可本条并自愿遵守。

转为租赁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后被确定为承租方的,自《场地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场地服务协议》的租赁保证金。

退还交易保证金:竞价结束后,除承租方以外的意向承租方,我司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扣除交易保证金:非我司原因,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后被确定为承租方,15个工作日内未与我司签订《场地服务协议》的,我司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作为违约金扣除,且我司有权取消该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我司损失的,我司有权继续追偿。

九、监督单位:芜湖宜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十、此公告内容发布后以实时租赁情况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芜湖宜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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