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祯明光生物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亳州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开发,CCER减排量销售委托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5-14
项目名称: 安徽国祯明光生物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亳州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开发,CCER减排量销售委托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安徽国祯明光生物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开发、CCER减排量销售委托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亳州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安徽国祯明光生物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亳州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开发、CCER减排量销售委托服务
项目编号: JQ-202 6-019
招标方式: 邀请 招标
开标日期: 202 6 年 05 月 13 日
安徽国祯明光生物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亳州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开发、CCER减排量销售委托服务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标段:安徽国祯明光生物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开发、CCER减排量销售委托服务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国能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 报价 : 1.监测期第一年为当期实际到账CCER减排量收益(含税)的 23% ; 2.监测期第二年至最后一个监测期减排量交付为当期实际到账CCER减排量收益(含税)的 15% ; 3.如当期(不含监测期第一年)CCER交易价格≤50元/吨时,则为当期实际到账CCER减排量收益(含税) 20% 。
质量标准: 合格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且完成监测数据联网之日起五年,至第 4年减 排量登记交易结束止。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交通大学
投标 报价 : 1.监测期第一年为当期实际到账CCER减排量收益(含税)的 25% ; 2.监测期第二年至最后一个监测期减排量交付为当期实际到账CCER减排量收益(含税)的 18% ; 3.如当期(不含监测期第一年)CCER交易价格≤50元/吨时,则为当期实际到账CCER减排量收益(含税) 20% 。
质量标准: 合格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且完成监测数据联网之日起五年,至第 4年减 排量登记交易结束止。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中天碧姆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 报价 : 1.监测期第一年为当期实际到账CCER减排量收益(含税)的 25% ; 2.监测期第二年至最后一个监测期减排量交付为当期实际到账CCER减排量收益(含税)的 18% ; 3.如当期(不含监测期第一年)CCER交易价格≤50元/吨时,则为当期实际到账CCER减排量收益(含税) 20% 。
质量标准: 合格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且完成监测数据联网之日起五年,至第 4年减 排量登记交易结束止。
2标段:亳州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开发、CCER减排量销售委托服务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国能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 报价 : 1.监测期第一年为当期实际到账CCER减排量收益(含税)的 23% ; 2.监测期第二年至最后一个监测期减排量交付为当期实际到账CCER减排量收益(含税)的 15% ; 3.如当期(不含监测期第一年)CCER交易价格≤50元/吨时,则为当期实际到账CCER减排量收益(含税) 20% 。
质量标准: 合格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且完成监测数据联网之日起五年,至第 4年减 排量登记交易结束止。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交通大学
投标 报价 : 1.监测期第一年为当期实际到账CCER减排量收益(含税)的 25% ; 2.监测期第二年至最后一个监测期减排量交付为当期实际到账CCER减排量收益(含税)的 18% ; 3.如当期(不含监测期第一年)CCER交易价格≤50元/吨时,则为当期实际到账CCER减排量收益(含税) 20% 。
质量标准: 合格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且完成监测数据联网之日起五年,至第 4年减 排量登记交易结束止。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中天碧姆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 报价 : 1.监测期第一年为当期实际到账CCER减排量收益(含税)的 25% ; 2.监测期第二年至最后一个监测期减排量交付为当期实际到账CCER减排量收益(含税)的 18% ; 3.如当期(不含监测期第一年)CCER交易价格≤50元/吨时,则为当期实际到账CCER减排量收益(含税) 20% 。
质量标准: 合格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且完成监测数据联网之日起五年,至第 4年减 排量登记交易结束止。
公示期:自 20 26 年 05 月 14 日至 20 26 年 05 月 18 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 3 0-12:00,下午 14 : 0 0- 17 :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异议 , 异议 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国祯明光生物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亳州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精细化工集中区纬二路,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月季路 18号
联系人:李先生、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 58号吉瑞泰盛2号综合楼18楼
联系人: 许工、黄工
特此 公告。
日期: 20 26 年 0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