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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视光中心招租

  • 2026-05-13

项目名称: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视光中心招租

招标公司: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采购标的物: 视光中心招租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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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项目登记 交易公告 澄清公告 候选人公示 成交结果公示 进场交易见证书 合同及履约 项目异常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 标的基本信息

* 出租方情况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标的资产信息

* 交易机构

* 项目附件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6AH1000777

标的名称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视光中心招租

出租底价 44.64总价(万元)

出租面积(平方米) 155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5-13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6-01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查看完整信息3364K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3

租赁期限单位 年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是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 30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自然日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位于合肥市新站区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门诊楼三楼,租赁面积约155㎡。

2、标的挂牌价为3年总租金底价,3年租金成交价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标的租金每12个月支付1次,先付款后使用。标的租期为3年,免租金装潢期为30个自然日。

3、标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实际成交价前三个月租金之和,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标的为空置状态。

5、各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面积为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请在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点时段,提前联系现场勘查人员进行预约。现场勘查人:李坤老师,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并与出租方签署《现场勘查确认单》,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租标的仅用于验光配镜(诊断性验光除外),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5、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等相关费用。

6、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章,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0、标的装修、改造要求:

(1)承租方须在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提供《安全施工协议》供出租方备案,出租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承租方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承租方安排符合公告相应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进行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针对高危作业必须要有专项方案。

(2)承租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出租方要求成立安全保证体系,包括建立安全网络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触电、火灾、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损伤等)。安全保证体系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交转让方存查。承租方应对改造、施工等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3)承租方完成标的改造、施工、安装、场地清理、运输(包括垃圾)等工作,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承租方改造、施工、安装、场地清理、运输(包括垃圾)等工作必须按照国家以及地方有关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否则将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

(5)承租方在改造、施工、安装、场地清理、运输(包括垃圾)等相关工作时,应严格按出租方划定的范围进行,不得破坏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不得损坏院区绿化和道路等相关资产,如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市价赔偿,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11、标的承租相关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承诺函》《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视光中心考评表》。

12、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评审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需提交《现场勘查确认单》(现场勘查人与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须为同一主体)和《承诺函》(详见附件);

(3)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内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交《竞租文件》(详见附件)。

(1)意向承租方应当按照项目公告和《竞租文件》(示范文本)要求编制《竞租文件》,《竞租文件》编制及提交、综合评议程序、综合评议评分标准详见公告附件《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视光中心招租项目竞租文件》综合评议说明(以下简称“综合评议说明”)。意向方提交的《竞租文件》应由意向承租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并满足项目公告和本说明规定。

(2)意向承租方编制的《竞租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必须包括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以供辨别。《竞租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竞租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竞租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等,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方必须将《竞租文件》密封提交,在密封处由意向承租方加盖公章,未密封的不予受理。意向承租方可将《竞租文件》统一密封或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意向承租方名称、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4)《竞租文件》提交(或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和时间: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1楼,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杨经理,查看完整信息;张经理,查看完整信息。提交(或邮寄)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1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17:00(北京时间)。

4、 ① 如公告期内仅征集到1家意向承租方,则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出租方代表进行资格评审,通过资格评审则以协议方式成交(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评审材料中有效响应报价则为协议成交价);②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承租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2名专家与出租方代表1名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依据综合评议结果,按综合评议得分由高到低,综合评议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承租方,如综合评议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的,则按照《综合评议说明》中约定确定承租方。

5、自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原渠道退还承租方(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

6、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确认的;

(4)未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5)在报价文件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未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支机构)可参与竞租;

2、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承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5-13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其他竞价

其他竞价说明 (1)如公告期内仅征集到1家意向承租方,则由组织方组织出租方代表进行资格评审,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评审则以协议方式成交(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评审材料中有效响应报价则为协议成交价); (2)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承租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2名专家与1名出租方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依据综合评议结果,按综合评议得分由高到低,综合评议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承租方,如综合评议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的,则按照《综合评议说明》中约定确定承租方。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 40万元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 闲置

类型 其他

出租标的地址 合肥市新站区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门诊楼三楼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杨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 - 62871602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竞租文件(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视光中心招租).docx 承诺函(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省传染病医院)视光中心招租).pdf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视光中心考评表》.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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