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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监管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5-12

项目名称: 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监管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司: 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中标公司: 安徽宏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监管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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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监管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包)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ZF2026-06-0400

二、项目名称 : 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监管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宏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 1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 壹佰捌拾贰万元整 (¥18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庐州女子监狱)监管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二包)

施工范围

全部

施工工期

接开工令后 100日历天完工

项目经理

杨缔

执业证书信息

二级 建筑工程 建造师注册证书

皖 2342021202138797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光照(组长)、肖敏、陶剑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代理费用 , 收费金额 : 14166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 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4楼 4 07室,联系电话: ***** 登录查看更多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地址: ***** 100号

联系方式: *****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888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龚蕾、胡杭东

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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