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枞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四次)(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 2026-05-11
项目名称: 2024年枞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四次)(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公司: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中标公司: 江苏丰大肥业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有机肥
项目地区:安徽 铜陵
一、项目编号: TLCG2026SH037
二、项目名称: 2024年枞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四次)(第三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丰大肥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港区王港西南
中标(成交)金额:1100.00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商品有机肥
品牌(如有):鑫荣升
规格型号: 40kg/袋圆颗粒状
数量: 根据中标人所报单价折算供货数量
单价: 1100.00 元/吨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 “主要标的一览表” 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范宏 李婷 刘琨 项飞 章为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 976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如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评审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18号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旗山花苑南门西边(银塘路与浮山路交叉口),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枞阳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18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枞阳县恒信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枞阳县枞阳镇旗山花苑南门西边(银塘路与浮山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