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黄山建投]安徽建工建工黄山建投屯溪区人民医院昱城院区建设项目地坪专业分包标段1采购公告
- 2026-05-04
项目名称: [安徽建工黄山建投]安徽建工建工黄山建投屯溪区人民医院昱城院区建设项目地坪专业分包标段1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ACEG-2026041406001
招标公司: 安徽建工(黄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地坪专业分包
项目地区:安徽 黄山
【报名进行中】 [安徽建工黄山建投]安徽建工建工黄山建投屯溪区人民医院昱城院区建设项目地坪专业分包标段1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2026-05-04 13:37:13】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黄山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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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分发包办法》等要求,现对 屯溪区人民医院昱城院区项目地坪专业分包 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安徽建工(黄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屯溪区人民医院昱城院区地坪专业分包。
2 、项目编号 : ACEG-2026041406001
3 、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黄山市屯溪区帅鑫大道北侧。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 投标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
2 、资质、证书类要求: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 、类似业绩要求: 无 。
4 、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2)在“建工集团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3) 被我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 、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报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 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 、含税 控制价: 587526.99元(税率为9%) ,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 、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进度满足现场整体施工进度及工期节点要求。
5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 (¥: 10000 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 、报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否则废标处理 ); 附件上传 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 、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 、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
(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
(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
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
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
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
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
以此类推。
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9 、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金额3%(四舍五入取整到千元),银行转账;2、提交时限:中标通知书下发10个工作日内,逾期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无息返还时间:项目竣工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
10 、其他要求: 1 、投标报价包含清单内容施工完成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所有材料费(备注甲供除外)、机械费、材料保管、转运费、利润 、税费及其他各种费用。投标报价不允许超过控制价,超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2 、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量,招标人有权按施工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需要,单方书面要求增减采购量,并按实际采购量结算。产品价格变动风险,投标方已经考虑并综合在报价中。
3 、工期30天,配合现场进度进行组织施工,进场后按项目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每延迟一天处罚2000元。超过三次滞后,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已完成部分按照80%予以结算。
4 、按实际完成验收合格数量结算,若有不合格产品,中标人无条件返工并赔偿损失。 投标人将材料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应及时向招标方申请办理验收手续,由材料员及监理单位现场验收,验收完成后方可使用,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5 、材料进场需随车携带提供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和说明书等证明材料,乙方需保证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确保材料验收符合要求。
6 、乙方应无条件配合项目进行抽样送检工作,材料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出现检测不合格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处理。如有不配合现象项目部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7 、组织架构中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持证到岗履责,施工现场须配备专职安全员(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证书及3个月社保)。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如不能到岗履责将处以5000/人罚款,超过7天未到岗,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自行购买的商业保险,若发生工伤事故,由分包方自理。现场工人统一佩戴黄色安全帽,专职安全员佩戴红色安全帽并佩戴袖章,安全帽印有安徽建工及标志,所有进场人员佩戴统一马甲。
8 、分包单位责任发生工伤(工亡)事故,按照《集团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发生一般事故对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3-5万元处罚,对分包单位进行10-15万元处罚,发生较大事故对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6-8万元处罚,对分包单位进行15-30万元处罚,发生重大事故对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8-10万元处罚,对分包单位进行30-50万元处罚,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对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10-12万元处罚,对分包单位进行50-100万元处罚,必要时,项目部直接从分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 、中标后一周内缴纳施工水电费合同价0.7%元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1万元(交到公司指定账户),如未按时缴纳,从已完成工程量中扣除相应工程款。中标后在屯溪区成立分公司,不能成立分公司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10 、施工过程中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如因分包单位发生安全文明等相关投诉处罚由分包单位承担并赔偿损失。
11 、其他事项: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相应条款,在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因有在建项目履约不力、产生诉讼、被限制交易等情形,存在其他履行合同以及在投标有效期内或中标,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新中标项目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对我司被限制交易的法人及其关联人,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招标人也有权解除其合同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 年 5 月8日15时00分 。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5月8日15时00分 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报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报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低价进行评审,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 、付款类型: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次月支付已结算工程量85%(扣除专户已发放工人工资);(2)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支付至合格工程量的90%;(3)决算定案完成后支付至97%;(4)质保期1年,3%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七、限制交易名单管理:
7.1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交易名单 ”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 限制交易名单 ”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 限制交易名单 ”管理的。
7.2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交易名单 ”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 纳入“ 限制交易名单 ”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 限制交易名单 ”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 限制交易名单 ”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安徽建工(黄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交通银行大楼12楼。
联系人: 司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2 、招标部门: 安徽建工(黄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部 。
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交通银行大楼12楼。
招标咨询联系人: 王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