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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金安校区(一期)超市出租

  • 2026-04-30

项目名称: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金安校区(一期)超市出租

招标公司: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采购标的物: 超市出租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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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 标的基本信息

* 出租方情况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标的资产信息

* 交易机构

* 项目附件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6AH1000730

标的名称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金安校区(一期)超市出租

出租底价 212.61总价(万元)

出租面积(平方米) 495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4-3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5-19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查看完整信息4172T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3

租赁期限单位 年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是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 30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自然日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金安校区(一期)超市,出租标的位于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金安校区(一期)商业服务中心2楼,建筑面积约495平方米,租期3年,免租金装潢期为30个自然日。

2、出租标的挂牌价为3年总租金底价,3年租金成交价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出租标的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标的竞价保证金为30万元,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实际成交年租金的10%,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30日内不计息退还。标的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

4、出租标的现为空置状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面积为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需现场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请在公告期内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联系现场勘查人员预约现场勘查时间,现场勘查联系人:冉老师,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标的所在校区投入使用时间及计划入驻师生人数),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管理,遵守出租方相关规定,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为满足师生校内日常生活综合需求,出租标的仅用于经营超市及为校园提供配套服务,其中超市须为承租方自营,超市经营范围及为校园提供的配套服务须包含:预包装食品、包装饮料、文化用品、日用百货、水果、洗漱用品、运动场以及宿舍自助饮料售卖机、打印复印、水吧服务、塑料日杂用品类等商品零售。不得销售烟、酒及自制饮料食品,不得销售“三无”、过期商品、假冒伪劣商品;不得经营医药、图书、音像、邮政报刊、印刷等特殊行业业务;不得经营警察专用标识、器械;不得经营与校园育人环境不相适宜的项目;不得使用高分贝音响设备推销商品和违反出租方有关管理规定的其它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增设新经营项目须按照出租方规定并经出租方批准,承租方不得随意更改经营项目和范围。

3、租赁期内,因承租方的经营管理产生的任何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均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且不得影响出租方正常教学、生活等秩序,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须认真做好出租标的的防火、防盗及相关校园安全、食品安全工作,车辆出入严格遵守出租方车辆管理规定。若出现安全事故,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立即终止合同。

5、租赁期内,承租方须配合出租方和食安监管、税务、工商管理、教育、卫生、文化、消防等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的检查、抽测等活动,须无条件配合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出租方对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经营范围、经营价格以及商品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督管理,对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与要求须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出租方。

6、租赁期内,承租方所经营的所有商品价格必须符合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价格标签需符合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在商品旁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超市当月销量排名前20(以承租方提供的销售清单为准)的商品零售价格不得高于六安市金安区区中心任意三家同等规模超市中促销商品除外同规格商品零售价格的平均值(以出租方调研结果为准)。

7、超市当月销量排名前20的商品零售价格被投诉高于价格标准时,承租方须配合出租方进行调查,在出租方监审处的参与见证下,如调查属实,在一个合同期内,第一次约谈并警告,第二次扣除当月所投诉商品超出市场价部分的销售额,第三次扣除所投诉商品当月的销售额,第四次按严重违约处理,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以上涉及扣除金额均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须于次月补足履约保证金中所扣金额。

8、承租方须依法用工,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独立承担用工风险责任,不得将用工风险转嫁出租方;承租方须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遵守出租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管理。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但不承担与承租方用工有关的任何法律连带责任。超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健康证方可上岗,承租方建立相应用工管理、健康管理档案,报出租方职能部门备案。承租方在用工招聘、工资发放、福利保险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方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9、租赁期内,承租方须委派本单位正式员工担任经营经理,并出具承租方委任的书面材料,且须得到出租方认可,员工信息须张贴上墙。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更换经营经理,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由此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日常安全的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均据实结算)。承租方使用水、电须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规定,承租方须按出租方要求及收费标准交纳水、电费。水、电费由出租方据实计量收取,费用标准按相关部门计费标准执行。

11、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及擅自拆除标的内现有的校园卡消费结算终端机,保证房屋整体安全,通过消防部门验收,满足校园安全、环保、规划要求。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由此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负责日常保管及维护,相关维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修复,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须予以经济赔偿。

12、租赁期内,承租方息业须书面提出申请并征得出租方后勤管理部门的同意,暑假、寒假的经营时间以出租方后勤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13、租赁期内,承租方须遵守出租方以下相关规定:

(1)承租方应建立合理的经营管理机构和运营体制,制定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

(2)关于商品安全:承租方须对食品原材料严格实行台账管理,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超市经营期间,所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标准和卫生标准。

(3)关于消防安全:承租方为出租标的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与出租方签订《超市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并组织消防演练。

(4)关于卫生安全:承租方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超市内外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垃圾袋装化,规范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14、《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要求:

(1)出租期限3年。合同采用1+1+1签订方式;

(2)续签条件。合同期满前30日,出租方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从师生满意度、商品价格和质量调查、遵从出租方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考核。承租方须通过出租方对其进行阶段考核和日常督查,考核须在80分以上,并根据新校区建设进度经出租方评估、审查同意后续签合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校园超市考核细则》)

(3)合同终止。如承租方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承租方在经营中出现严重问题事故,或考核不合格等其他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条件的情况,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15、《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自《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承租方须将自行添置的可移动的有关设施、设备、装饰物及财物移除或拆除,并在清理完废品和垃圾后将租赁房屋交还出租方,出租方在收到房屋后与承租方结清账目,退还履约保证(不计息)。如逾期5日未办理撤场移交手续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收回经营场所、资产并自行处置遗留财物,同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7、承租方在经营期间,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将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承租方相应责任。

(1)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私自售卖不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及规范的商品;

(2)违反出租方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3)合同期内非不可抗力情况下连续停业时间超过2日,或累计停业时间超过7日;

(4)擅自转租、分租给他人经营的;

(5)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或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

(6)合同期内接到群体性(5人及以上)投诉达到3次或年度内累计接到零星投诉达到15次;

(7)与第三方发生债权债务或其他法律纠纷,给出租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18、承租方自《成交结果确认书》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9、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2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评审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近三年内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3)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内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交《竞租文件》。

(1)意向承租方应当按照项目公告和《竞租文件》(示范文本)要求编制《竞租文件》,《竞租文件》编制及提交、综合评议程序、综合评议评分标准详见公告附件《竞租文件》综合评议说明(以下简称“综合评议说明”)。意向方提交的《竞租文件》应由意向承租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并满足项目公告和综合评议说明规定。

(2)意向承租方编制的《竞租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必须包括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以供辨别。《竞租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竞租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竞租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等,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方必须将《竞租文件》密封提交,在密封处由意向承租方加盖公章,未密封的不予受理。意向承租方可将《竞租文件》统一密封或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意向承租方名称、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4)《竞租文件》提交(或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和时间: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1楼,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高经理,查看完整信息;张经理,查看完整信息。提交(或邮寄)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4、组织交易方式:

(1)如公告期内仅征集到1家意向承租方,则由组织方组织出租方代表进行资格评审,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评审则以协议方式成交(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评审材料中有效响应报价则为协议成交价);

(2)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承租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2名专家与1名出租方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依据综合评议结果,按综合评议得分由高到低,综合评议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承租方,如综合评议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的,则按照《综合评议说明》中约定确定承租方。

5、承租方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6、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确认的;

(4)未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5)在报价文件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未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支机构)均可参与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其他组织、自然人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4-30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其他竞价

其他竞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议方式。 1、如公告期内仅征集到1家意向承租方,则由组织方组织出租方代表进行资格评审,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评审则以协议方式成交(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评审材料中有效响应报价则为协议成交价); 2、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承租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2名专家与1名出租方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依据综合评议结果,按综合评议得分由高到低,综合评议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承租方,如综合评议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的,则按照《综合评议说明》中约定确定承租方。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 30万元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 闲置

类型 其他

出租标的地址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金安校区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高亮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校园超市考核细则.pdf 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 竞租文件.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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