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下塘镇蒙城北路至荣校路(青杨大道)及蒙城北路至铁路下穿(新城大道)沿线路灯残余价值出...
- 2026-04-29
项目名称: 长丰县下塘镇蒙城北路至荣校路(青杨大道)及蒙城北路至铁路下穿(新城大道)沿线路灯残余价值出...
项目编号: XT2026015
招标公司: 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为节约财政资金,根据相关政策规定, 长丰县下塘镇蒙城北路至荣校路(青杨大道)及蒙城北路至铁路下穿(新城大道)沿线路灯残余价值 出让项目 (二次招标) 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招标出让,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编号: XT202 6015
二、 项目名称: 长丰县下塘镇蒙城北路至荣校路(青杨大道)及蒙城北路至铁路下穿(新城大道)沿线路灯残余价值 出让项目 (二次招标)
三、 出让内容: 高低臂路灯 (10米)43个、单臂路灯(10米)42个 , 详见附件 1、评估明细表 (实际以现场实 物为准)
四、 出让方式:
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以报价单为准)的方式进行,遵循有效最高价成交的交易原则。底价为 35300.00 元,价高者得。
(一)报价单
1.数量: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一份报价单(正本)。
2.签署: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3.封装:报价单须单独密封包装。
4.标记:包装上标注“ 长丰县下塘镇蒙城北路至荣校路(青杨大道)及蒙城北路至铁路下穿(新城大道)沿线路灯残余价值 出让项目 (二次招标) ”字样并清楚标明意向受让方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包装密封。(格式参考附件) 报价单用档案袋密封好 开标当日 现场打开 。
5. 递交:报价单密封后随报名资料一同递交至 下 塘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领导组办公室 , 开标当日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拆开,报价最高单位为中标单位。
6. 报价单填报 需电脑打印,手写无效, 不得有涂改 。
五、报名资格: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 意向受让方应独家参与报价,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价 。
3. 意向受让方资质需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
六、报名须知:
1 、 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公司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章) 、 社保证明、 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见, 以上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 项目委托人需 提供本单位缴纳的最近 3个月社保证明 、 公司法人无需提供,现场核查 )
2 、投标人 须 在 中标后 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长丰县 下塘镇人民政府 指定账户 汇入交易保证金 3300.00元 ( 账户 名称 :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往来资金专户, 账号: 200003773643查看完整信息,开户行: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下塘支行,备注: 下塘镇比亚迪厂嘉兴路东侧及丰迪广场南侧临时变配电设备残余价值 出让项目 (二次招标) 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3 、 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公示期 结束 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与招标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如不及时交清款项以及签订合同, 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 有权宣布废标并没收竞标保证金,材料运输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七 、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合同签订生效后,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支付成交款后退回,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资产转让合同》的。
八、 投标人须知
1.本次拆除及资产处置标的包括拆除权以及拆除资产的残余价值,处置标的以资产评估范围为限。意向投标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处置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与的意向投标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本次处置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公告,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如处置标的实物与资产评估范围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结构、面积、数量等方面的误差,不调整成交价款,由此产生的相应影响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投标方对处置标的拆除、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本次处置标的拆除的各项成本、税费以及所有拆余物资的清理、搬运、装卸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等均由中标方承担。
3.投标中标方须在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供拆除处置方案,拆除处置方案经委托方审核同意且中标方已支付全部中标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后,委托方向中标人方出具书面进场通知书,中标人方可进场施工。中标方不得在未经委托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场施工。
九、 其他说明
1、 项目现场自行踏勘, 以充分了解标的现状 , 如有疑问,可直接向产权人咨询。
2、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陈磊 查看完整信息
3、 中标单位需在 10 天内完成 拆除 清运。
4、 报名起止时间: 202 6 年 04 月 29 起至 202 6 年 05 月 09 日 ( 上午 8:30 —11:00、下午14:30—16: 0 0 ) 。
5、报名截止时间:202 6 年 05 月 09 日下午 16: 0 0截止 。
6、报名地点及联系人:下塘镇 便民服务中心二 楼 公共资源交易领导组 办公室
联系人: 仇工
报名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7、竞标时间:202 6 年 05 月 11 日上午 09: 3 0
8、竞标地点:下塘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9、开标当天报名单位不用参加。
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
202 6 年 04 月 29 日
附件1、评估报告.zip
附件2、承诺函.docx
附件3、报价单.docx
附件4、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5、资产转让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