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南上·发布】合肥市南门小学上派分校2024年保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 2026-04-28

项目名称: 【南上·发布】合肥市南门小学上派分校2024年保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合肥市南门小学上派分校

采购标的物: 保洁服务项目垃圾袋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免费查看原文

一、询价时间

询价开始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

询价结束时间: 2023年 11月28日17点 00分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合肥市南门小学上派分校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19万 元,最高限价为 19万 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方式:询价

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

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

2、网上询价采购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满足公告规定的供货时间要求;

4、成交人不得用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三、询价采购报价须知

1、 下载询价文件:供应商登录合肥市南门小学上派分校微信公众号下载询价文件。

2、报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为询价结束时间。逾期不可报价。

报价单位应在 2023年11月28日17点 00分 前,按 “询价响应文件”内容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三份。盖章密封后送达至合肥市南门小学上派分校总务处。

声明:请务必在密封文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人电话等,不得让传达室或其他人员转交,因未按时送达、未标注或标注不明确不清楚造成的损失我单位概不负责。

补充说明:

1、供应商报价应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要求编写“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 1)分项报价明细表及报价总表(需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总表格式见附件2,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 2)询价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投标条件和其他证明文件;

( 3)对询价文件确定的技术、质量和服务等条款,所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和说明。

( 4)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询价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询价报价截止后,询价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并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审核无误的,进行成交结果公告。

4、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合同签订与见证

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签订合同【合同格式参照肥西县国资平台公司服务类合同主要条款(通用)中的内容】。 所签合同 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五、关于解除合同

若中标单位在服务管理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综合服务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依据《合肥市南门小学上派分校保洁服务考核办法》(附后)的要求,如成交单位连续两个月得分不满80分的,校方可解除保洁公司合同;

2.严禁将承包的保洁服务转包他人;

3.出现重大责任问题。

中标单位被解除服务合同后,采购单位将可以按询价响应单位的成交排名顺序,选择下一询价响应单位按原询价响应成交价承接本项目的服务管理或重新采购确定成交单位。

如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服务采购项目须由政府平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交,本合同自动终止,采购单位不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六、询价费用

1、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本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完成交付后凭成交单位收款收据退还。

七、本询价项目联系事项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 合肥市南门小学上派分校 ,联系人:芮老师 查看完整信息

合肥市南门小学上派分校

2023年11月24日

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提供以下材料:

2.1.投标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物业或清洁(保洁)类企业,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担招标题目的承包者。

2.2.必须具有三级或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2.3.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二年内承做政府、学校单位保洁工作,学校保洁单项合同金额壹拾 伍 万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非 合肥 市注册的供应商必须在 合肥 市范围内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

注: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供应商所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3.采购人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三、项目具体需求说明

一、招标内容

1.本项目包括校园保洁等;

2.承包范围:教学楼、至臻楼、行健馆所有楼梯、走廊的日常清洁和巡回保洁、至臻楼电梯日常保洁维护、厕所的日常清洁、除异味和巡回保洁;会议室、多媒体教室、社团教室、乒乓馆等的日常清洁和巡回保洁;校园内所有室外区域的日常清洁和巡回保洁。

二、保洁要求

1.保洁人员要求

1.1.人数 6 人以上(其中:含 1名组长),60岁以下,学历初中以上,身体健康;待人热情,有沟通能力;为人要诚实,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接受过专门的保洁业务培训。

1.2.现场主管具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日常在校工作人员不得少于合同人数, 周末、 节假日、暑寒假期间须安排人值班保持校园整洁。

1.3.保洁人员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7 : 30 - 17: 3 0;中午 可休息 2小时 ,至少安排一人巡回保洁。节假日、暑寒假期间至少安排一人值班保洁。每学期开学前提前完成校园保洁任务(每年约 2周时间)。

1.4.中标单位在组织、安排保洁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如出现劳资、安全等问题一切由中标人完全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队伍的稳定。保洁主要管理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校方。

2.中标单位安排项目经理1人(不需在学校坐班)。负责与校方进行协调,经理须熟悉学校情况,沟通能力强,熟悉学校保洁管理。能够代表公司在现场进行指挥。该人员不占用上述保洁人员名额。

3.保洁人员素质与文明礼仪

3.1.仪表整洁,穿着统一的工作制服、佩戴工作吊卡。

3.2.员工 每日 必须提前 1 0 分钟 到校 ,同时做好 工作 的前期 准备 ,如检查工具是否配带完备、工具性能是否良好等准备工作。

3.3.进入现场后对施工场所进行巡视,由 组长 按场地情况和施工内容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

3.4.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操作,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内容。

3.5.在工作现场不准吸烟、用餐、喝茶、大声喧哗,以免影响教学和办公;不准翻阅、乱动校方的任何东西,以保证校方的财产安全无损。

3.6.工作结束后,先由 组长 进行全面检查,再请学校值班领导或分工负责人进行验收,以校方的满意程度为标准。

三、关于专用设备

采购单位提供日常易耗用品,如垃圾袋、清洗液、尘拖等,其他特需用品由中标单位自行购买 。

四、考核方法

服从学校管理,在检查中发现礼节礼貌、仪表仪容、设备设施、卫生保洁、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 合肥市南门小学上派分校 保洁服务考核办法》(附后)的要求,进行考核。

四、其他要求

1.签订合同日期:自中标(成交)公告结束 7 日内按时签约。

2.服务时间:202 4 年 1 月 1日 至202 4 年 12 月 3 1日,具体进驻时间以采购方书面通知为准,撤场时间顺延。

3.服务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4.询价响应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及 合肥市 的有关规定配置工作人员数量,并支付工资、国假加班费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不得安排工作人员超时限加班。

5.校方提供的物业办公休息所需的场所,但相关生活设施由成交单位自行提供(如桌椅凳、橱柜、电扇、空调、电脑等)。

6 .学校对当 日中午值 班人员提供工作午餐。

7 .学校委派专门部门负责成交方日常工作的监管、协调、考核。

8 .学校与派驻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管理,中标单位和派驻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负,与本校无涉。

五、付款时间和条件

1.签订合同后七日内,校方根据情况支付不超过合同价30%的服务费用;

2.后续费用中标单位每季度末按照考核后应收服务费用开具发票,采购单位按照考核金额支付;

3.校方除以上服务费用之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保洁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意外保险、医疗费用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校方无关。

每季度支付的合同价款 =∑(成交金额/合同期内总月数×3×当月考核等级)注:90分及以上为合格。

附件:

合肥市南门小学上派分校校园 保洁工作考核细则

1、每天上午8:30—17:30分,及时清扫责任区卫生。未按时清扫扣 2 分。每小时巡查楼内卫生一次,确保楼内清洁。不按时查看扣 1 分。

2 、每天及时清理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地点。未清垃圾扣 1 分。

3、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地面灰尘、痰迹、烟头、纸屑等杂物,地面、墙角无积灰、无杂物、无污迹,每发现一处未达标扣1分。

4、卫生间无异味,便池内无积存便垢,地面无污水、污垢、痰迹、烟头;水池无明显沉淀、无虫子,池边底无明显结垢现象,定期消毒、盐酸清洗,四壁瓷砖无污迹、无积灰。每发现一处未达标扣1分。

5、楼梯扶手、栏杆、窗台要用湿抹布擦干净,无灰尘、污渍。每发现一处未达标扣1分。

6、墙壁、天花板无蜘蛛网、脚印、痰迹等。每发现一处未达标扣1分。

7、所管辖的门窗玻璃整洁、明亮、无明显污渍。每发现一处未达标扣1分。

8、开关、消防器材、配电箱、电表箱等无灰尘、污渍,每发现一处未达标扣1分。

9、公共区域内不得堆放各种杂物 ,发现一处未达标扣1分。

10、堆放垃圾处无污秽、异味,垃圾桶、撮子内外表面清洁。每发现一处未达标扣1分。

11、工作时间不准私自会客、聊天、 玩手机 等与工作无关事宜,严禁干私活 ( 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的除外 ) ,不准擅自离岗。私自会客、 玩手机 扣 1分,擅自离岗扣6分。

12、在岗期间保持着装整洁干净,在公共场所不得穿拖鞋。仪表不整齐扣1分。

13、工作期间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安全操作,以免发生意外。未按规定操作扣1分 。

14、对上级领导和组长指出的问题,要立即纠正, 不及时纠正扣3分。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不服从安排扣5分

15、本规定未明确事宜但又属于工作范围内,未履行工作职责酌情扣分。

16、保洁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扣除当月工资并予以辞退。

17、本细则所扣分数按5元/分和保洁人员每月的工资挂钩,由学校后勤总务和全体师生作为考核人对保 洁 进行考核,此考核细则自 合同签 订之日起施行。

备注:学校根据每位保洁员考核情况,每季度据实与中标公司结算。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