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伟星院子24#楼二层2F-03商业用房
- 2026-04-23
项目名称: 芜湖市鸠江区伟星院子24#楼二层2F-03商业用房
招标公司: 芜湖市鸠江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芜湖市鸠江区伟星院子24#楼二层2F-03商业用房
挂牌日期:2026-04-23 信息来源: 安徽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N0122FCZZ260543
项目名称 芜湖市鸠江区伟星院子24#楼二层2F-03商业用房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芜湖市鸠江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鸠江区
挂牌价格 8.794656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6-04-23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事项说明 1、用途:便民服务、文体配套、教培类等业态(承租方经营的业务及主要商品/服务品类,不与市场二层现有业态的核心经营品类构成直接竞争或实质性重复。是否构成“重复”的认定标准为:出租方有合理依据认定二者主营业务相同。出租方对“重复”的认定享有最终解释权,但应基于公平、合理原则行使。)。 2、特别提示 (1)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及要求:出租标的物业管理费按租赁面积计收,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5元/㎡/月,年度物业管理费为1127.52元。第一个合同年度物业管理费自出租标的实际移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同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承租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物业管理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日千分之一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出租方有权采取停止部分物业服务(如限制车辆进出等)措施,直至承租方支付全部欠费及违约金为止,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2)装修宽限期:1个月,装修宽限期计入租赁期限,出租方给予承租方减免租金,但不免除承租方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3)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