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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财政局关于岳西县医院财政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第九包(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 2026-04-22

项目名称: 岳西县财政局关于岳西县医院财政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第九包(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招标公司: 岳西县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医疗设备

项目地区:安徽 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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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YXHC2023-07-011

二、项目名称: 岳西县医院财政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第九包(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省鸿泽康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肥西县新型工业园与紫蓬镇交汇处合肥华南城一期精品交易 6区B-3C4-2室

被投诉人 1:岳西县医院

地 址 : 岳西县天堂镇建设东路143号

被投诉人 2: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 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楼608室

相关供应商:合肥维尔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 1599号海雨大厦办1403

四、基本情况

1、 投诉人投诉事项:

( 1) 该 公司所投 产品 第 ★1参数严重偏离,测试软件功能只能满足成人心电数据的存储和编辑,属于虚假应标行为。

( 2) 该 公司所投 产品 第 ★3参数严重偏离,属于虚假应标行为。

( 3) 该 公司所投 产品 第 ★13参数严重偏离,属于虚假应标行为。

( 4 ) 该 公司投标核心产品的星号参数有两条偏离并扣分, 投标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 评标过程存在严重的不公平。

2、 投诉人请求:

( 1)本次投诉的核心是产品的技术参数 需提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等医疗设备职能部门 备案的依据 。

( 2)废除第一中标 候选 人的中标资格。

( 3) 对 中标候选人进行处理处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 1、2、4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驳回投诉;投诉事项3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二)的规定 作 出如下处理决定:此次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可以从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相关当事人如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岳西县人民政府或安庆市财政局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岳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岳西县财政局

202 3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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