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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桃花片区城市更新首开项目二期学校工程(汤口路中学新建,延乔路小学改扩建)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4-20

项目名称: 大桃花片区城市更新首开项目二期学校工程(汤口路中学新建,延乔路小学改扩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肥西大桃花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学校工程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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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桃花片区城市更新首开项目二期学校工程(汤口路中学新建、延乔路小学改扩建)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大桃花片区城市更新首开项目二期学校工程(汤口路中学新建、延乔路小学改扩建)

招标项目编号: 2026AFEGZ5023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 6 年 03 月 27 日

开标日期: 202 6 年 04 月 17 日

大桃花片区城市更新首开项目二期学校工程(汤口路中学新建、延乔路小学改扩建)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 候选人 名称: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 1288号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壹亿捌仟零柒拾陆万玖仟玖佰零陆元叁角捌分 (180769906.38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 450 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 候选人 名称: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安徽省 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445号和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2号

投标 报价 :人民币壹亿捌仟零柒拾陆万玖仟玖佰零陆元叁角捌分 (180769906.38元)

质量 标准 :合格

工期: 450 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建六局第八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杭州道 72号和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4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捌仟零柒拾陆万玖仟玖佰零陆元叁角捌分 (180769906.38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 450 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 合肥市 肥西县桃花镇翠竹路文一名门御府 S1商铺三楼和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21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捌仟零柒拾陆万玖仟玖佰零陆元叁角捌分 (180769906.38元)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 450 日历 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华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 安徽省 合肥市肥西县桃花工业园和安徽省淮北市南黎路 9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捌仟零柒拾陆万玖仟玖佰零陆元叁角捌分 (180769906.38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 450 日历天

备注: 详见 附件

招标人名称:肥西大 桃花 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 合肥市 肥西县上派镇振宁路肥西农商行 20楼

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 0551 -6889797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 合肥市 肥西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 3号楼2层

项目负责人: 杨坤

联系电话: 0551-688 25056

公示期: 202 6 年 04 月 2 0日至202 6 年 04 月 23 日

若投标人对 上述 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 3号楼2层,联系人: 杨坤 ,联系电话: 0551-688 25056 。

若投标人对 异议 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 提出 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 名称 、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 异议 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 异议 的日期。

异议人为 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 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 材料 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 事项 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 公告 。

202 6 年 04 月 2 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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