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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小溪河镇石门山石英矿办公室西地块17530.53平方米工业用途土地五年租赁使用权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 2026-04-17

项目名称: 凤阳县小溪河镇石门山石英矿办公室西地块17530.53平方米工业用途土地五年租赁使用权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招标公司: 凤阳县春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工业用途土地五年租赁使用权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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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定于 202 6 年 4 月 27 日 10时至202 6 年 4 月 28 日 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CZTPBIdder/login.aspx)上对凤阳县小溪河镇石门山石英矿办公室西地块 17530.53 平方米工业用途土地五年租赁使用权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 202 6 年 4 月 27 日 10时至202 6 年 4 月 28 日 10时止 (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 ,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价人 -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 竞租标的物:凤阳县小溪河镇石门山石英矿办公室西地块 17530.53 平方米工业用途土地五年租赁使用权 。

二、重大事项披露:

1 、 本次 竞价 无保留价,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 凤阳县春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拟出租部分工业用地。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用途:本项目性质为工业用地出租,用途为非居住,且不得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承租人应依法从事有关经营业务,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禁止经营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不得从事约定以外用途及其他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 土地 ,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场地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认购或折价收购。

3、 租赁期限:五年。竞价成功者需另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 20%,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日内,缴纳至凤阳县春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本项目交付日期以出租人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履约保证金用于监管林木林地损坏等。如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另行追缴。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场地恢复原样、腾空后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 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以及单位工作需要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已交未到期部分的租金,经出租人审核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

5、 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 7日内(含竞价当日)将竞价成交价款(五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到委托人账户,即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书》;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书》(以下称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合同书》内容见附件。《租赁合同书》样本由委托人提供,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承租人必须合法经营,其他约定事项,以《租赁合同书》条款为准。

6、 竞价成交后,承租人在竞价结束 7日内(含竞价当日)未按期与凤阳县春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书》或未按约定支付全额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和代理费用,视为违约。凤阳县春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将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扣除代理费用后 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可再行委托竞价该标的,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同时还应支付再次竞价产生的代理费用。竞买保证金在承租人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和代理费用并与委托方签订 租赁 合同后退还。

三、 竞价起始 价、 竞价 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标的 :凤阳县小溪河镇石门山石英矿办公室西地块 17530.53 平方米工业用途土地五年租赁使用权 ,起始价:4 2 .05万元/五年,竞买保证金:2万元 , 加价幅度: 1000 元或整倍数。

四、 竞价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⑴保证金须在 202 6 年 4 月 27 日 1 0 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 竞价人 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 竞价人 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⑵本标的物 竞价人 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指定账户, 竞价人 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⑶ 竞价 成交后, 合同 履约保证金在 202 6 年 5 月 4 日 16 时 00 分前缴入 凤阳县春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账户信息由凤阳县春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提供给成交的竞得人)。转账时备注:凤阳县春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土地租赁 履约保证金 。

竞价 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 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442查看完整信息

转账时备注:凤阳县春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土地租赁 竞价 保证金。

注意: ①如 竞价人 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 五年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价人 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 竞价人 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 竞价人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 竞价人 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④ 竞价人 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 竞价人 应具备条件:

1 、 竞 价 人资格:竞 价 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竞 价 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参加本项目竞租:曾与招租人有租赁关系或因违反租赁合同约定被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的租户;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在招租人所有资产项目中存在未缴清租金的租户。

2 、 标的物以现状对外竞价,竞价人自愿参加竞买。竞价人对标的用途等其他各方面均已有了充分的了解,且无其他任何方面的异议和要求。凤阳县春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对该标的物不做任何保证。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的竞价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竞价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处置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用 为 人民币 2000元, 竞得人在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时 支付给代理公司,否则视为违约。

七、 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 6 年 4 月 26 日 17 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 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八 、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 价 时间只剩最后 5 分钟时, 5 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 5 分钟。

九 、特别提醒:

a)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凤阳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和 凤阳县春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以及 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 竞价 行为, 竞价人 一旦作出 竞价 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 竞价人 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 竞价人 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 竞价 的,由 竞价人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 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 竞价人 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e) 竞价人 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 竞价 须知。

十 、联系方式:

代理 公司: 查看完整信息 、 1 9165501632

招租单位: 高尚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 475号财富国际办公楼408室

招租单位: 凤阳县春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代理 公司: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202 6 年 4 月 17 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提交人:

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2026/04/17 15:09:49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0分8秒

*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4/17 15:18:4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57秒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0分8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9分57秒

附件:

滁州市公共资源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租赁合同书-样本.doc

竞价公告.docx

竞价须知.doc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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