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4-16
项目名称: 亳州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司: 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标公司: 安徽智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亳州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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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25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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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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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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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天0小时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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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6-04-16 16:53:58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3分
* 最终见证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6-04-16 17:05:54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2分
一、项目编号:
BZSJ2026CG033 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智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 198 号科技实业园(众望分园) G - 4 厂房 408 室
成交金额: 人民币柒拾捌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 78968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亳州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拟对亳州高新区现有的 12 套车载微站和 VOCs 走航监测设备进行运维,并提供数据分析服务 。
服务时间: 365 日历天
服务要求: 亳州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 。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家强、刘景侠、胡铮琪、张海云、孔开心(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成交金额(万元)
货 物
招 标
服 务
招 标
工程招 标
备注
100 以下
1.5%
1.5%
1.0%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向中标(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 8 折收取。代理费不足 4000 元的 , 按照 4000 元收取。
100-500
1.1%
0.8%
0.7%
(二)收费金额: 9476.16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 公告发布期限: 2026 年 4 月 1 日
3. 开标日期: 2026 年 4 月 14 日
4. 资格能力条件: 本项目未作要求 。
5. 业绩: ( 1 )苏州乡镇(街道)空气站运维, ;( 2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空气自动站运维项目 。
6. 信誉(荣誉获奖):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 CIEC-23Q0251ROS ,有效期至 2026 年 7 月 2 日;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 CIEC-23S0164ROS ,有效期至 2026 年 7 月 2 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 CIEC-23E0168ROS ,有效期至:有效期至 2026 年 7 月 2 日。
7. 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未作要求。
8. 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无。
9.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10.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 (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 ) 提出质疑。
2.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 )事实依据;
(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安徽省亳州市牡丹路 885 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 455 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十、附件
1. 竞争性磋商文件
2. 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6 年 4 月 16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