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区中心城区内涝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钻石郡小区雨污分流改造EPC项目施工和决算阶段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4-13
项目名称: 迎江区中心城区内涝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钻石郡小区雨污分流改造EPC项目施工和决算阶段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安庆市迎江区市政环卫管理中心
项目地区:安徽 安庆
项目名称
迎江区中心城区内涝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钻石郡小区雨污分流改造EPC项目施工和决算阶段工程造价、审计咨询
项目编号
GC-AQ-W2026-029 CG-WYD-2026-034
招标人
安庆市迎江区市政环卫管理中心、安庆市迎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凌先生、宋女士
最高限价 ( 元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组成,( 1)基本收费:人民币12万元,参与竞争。(2)审减额收费为不可竞争费率,固定费率为 2.5%。(注:核减额在10%以内的核减费用可按核减额的2.5%计取,由招标人支付;核减额10%以外部分可按核减额的2.5%计取,由施工方支付)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 52号五楼
联系方式:章彦,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 6 年 4 月 13 日 8 时 3 0分
计划 服务 期
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初步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甲方(或政府)决算复审结束止。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服务期
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初步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甲方(或政府)决算复审结束止。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纺织南路 80 号华茂 1958 项目 C 区三栋 9 层 12、15、16、17 室
投标价(元)
115200.00
项目负责人
任德忠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造价工程师
建 [造]查看完整信息8
技术负责人
无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1.芜湖市垃圾处理厂飞灰处置及封场工程一
审。
企业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安庆市老工业区大观海绵街区(含老旧小区及污水管网改造)建设PPP 项目竣工结算复审。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智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 服务期
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初步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甲方(或政府)决算复审结束止。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 8-8 号 6 楼
投标价(元)
114200.00
项目负责人
程小章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造价工程师
建 [造]查看完整信息0
技术负责人
无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1.老虎山路(方兴路-外环北路) 。
企业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安庆市迎江区地下管网地理信息和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安庆市迎江区城市更新综合提升工程 。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联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 服务期
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初步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甲方(或政府)决算复审结束止。
地 址
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北侧宜海格林镇 C 区商业楼七层
投标价(元)
115000.00
项目负责人
程世庆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造价工程师
建 [造]查看完整信息3
技术负责人
无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1.安庆市中兴大道上跨(下穿)安庆铁路立交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协审 。
企业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安庆市皖江大道东段道路及绿化提升工程等 41 个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协审单位(标段五) 。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公示时间
202 6 年 4 月 13 日至 202 6 年 4 月 16 日 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 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招标人联系人: 凌先生、宋女士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招 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章彦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二、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提出投诉, 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 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