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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讯飞小镇片区水系综合整治项目设计补疑1

  • 2026-04-13

项目名称: 讯飞小镇片区水系综合整治项目设计补疑1

招标公司: 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水系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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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飞小镇片区水系综合整治项目设计补疑1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讯飞小镇片区水系综合整治项目设计补疑 1

项目编号: 2026AFGBZ50233

各投标人:

现对 讯飞小镇片区水系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2026AFGBZ50233)补疑如下:

提问 1.招标文件P62页详细评审标准中有关评审因素“投标人获奖”、“项目负责人获奖”,请问投标人获奖是否可以和项目负责人获奖重复?

答:可以。

提问 2.招标文件P62页详细评审标准中有关评审因素“投标人业绩”,如若提供的包含设计、施工业绩合同中只体现合同金额,不体现工程总投资金额,但该业绩合同中的合同金额明确大于招标文件对于业绩要求体现“总投资金额”,我司提供此类型合同,且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计已完成相关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答: 予以认可 。

提问 3.招标文件P62页详细评审标准中有关评审因素“投标人业绩”,如若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不体现工程总投资金额,是否认可带有项目总投资的初步设计批复来证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总投资额,我司提供此类型合同及带有项目总投资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且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计已完成相关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答: 予以认可。

提问 4.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能否作为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

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小于 1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含排水)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或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的予以认可;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风景园林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的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800号

联系人: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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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760号

项目负责人: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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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 13 日

附件: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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