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内网核心交换机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4-07
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内网核心交换机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AHBD-CG-2026-03-003
招标公司: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中标公司: 合肥信大云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一、项目编号 : AHBD-CG-2026-03-003
二、项目名称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内网核心交换机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信大云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紫云路 7540号紫金公馆2幢1405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叁仟元整(大写)( 39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核心交换机
H3C
S70006X
1台
153000元
2
万兆光模块
H3C
SFP-XG-LX-SM1310-D
60块
360元
3
千兆光模块
H3C
SFP-GE-LX-SM1310-D
100块
195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维平 ,杨万松, 徐宏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 竞争性磋商 文件代理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 供应商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 : 3 0-1 1 : 3 0,下午1 4 : 0 0-17:30,节假日休息)向 安徽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 452号2楼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若 供应商 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安徽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纪检处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 供应商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118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 452号2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汤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