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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及楼层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4-01

项目名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及楼层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GN2026-08-0955

招标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电子显示屏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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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及楼层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及楼层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N2026-08-095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6年3月10日

开标日期: 2026年4月1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康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18号国元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888号

联系人:张盼腾、杨瑞豪、张健

联系电话: ***** 登录查看更多 、 ***** 、 *****

公示截止日期: 2026年4月7日17:00(北京时间)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 888号4楼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 ***** 。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异议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5.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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