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告】宿松县松兹街道龙井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SH210-6住友挖掘机出租(二次)交易公告
- 2026-03-30
项目名称: 【正在公告】宿松县松兹街道龙井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SH210-6住友挖掘机出租(二次)交易公告
招标公司: 宿松县松兹街道龙井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挖掘机出租
项目地区:安徽 安庆
项目名称
宿松县松兹街道龙井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SH210-6住友挖掘机出租(二次)
项目编号
H7QT26Z050016
委托方
宿松县松兹街道龙井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公告及竞价期限
公告期限: 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7日
咨询展示期: 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7日(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竞价时间: 2026年4月8日10:00至10:30(延时除外)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购置时间
数量
(辆)
租期
(月)
租金底价
(元 /月)
交易保证金
(元)
宿松县松兹街道龙井社区股份
经济合作社 SH210-6住友挖掘机
2018年9月
1
6个月
8800
10000
1.标的坐落位置:宿松县松兹街道龙井社区孚玉中路340号。
2.标的权属情况:该挖掘机属于宿松县松兹街道龙井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3.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意向竞价人应在交易前自行查勘标的(展示时间、 地点:公告日至2026年4月7日17:00,在标的物所在地现状展示。竞买人须提前与出租方联系看样时间,节假日除外),意向竞价方应对标的物全部了解并仔细查看,出租方及拍卖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次标的每次加价幅度:200元,竞买人须以200元或200元的整数倍递增叫价。
标的租赁
用途要求
出租标的物仅限用于土方开挖及场地平整装车。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用途、扩大范围或转租;不得用于违法作业。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竞价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付清第一个月成交价款及签订租赁合同。
2.租金一月一付,每月5日前缴清下一月租金。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价。
2.信誉要求: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意向竞价人不是税收违法当事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相关现状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相关信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标的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状况为准。
3.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标的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4.租赁期内,挖掘机日常保养、常规维修及对应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因承租方违规操作、人为损坏导致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施工作业期间产生的柴油及一切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由承租方自行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驾驶员,驾驶员工资、社保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承担。因承租方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安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的损害),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拍卖公司及出租方无关。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双方需当面交接验收,承租人投入的设备维修、保养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 5 日 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 3日 (不超过 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9.其他: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次标的以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进行,价高者得。竞价网址:http://220.179.5.14:90/EpointBid_JingJia/login/bidderlogin 。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竞拍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支票、网银支付。意向竞价人须于 2026年4月7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竞拍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意向竞价人是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单位名称,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应注明个人姓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代竞价人缴纳竞拍保证金。
竞拍保证金转至以下账户(不得采用现金):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宿松县支行
账 号: 9340020查看完整信息349
意向竞价人于 2026年4月7日17:00前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公司(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幢13号)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意向竞价人是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竞价保证金纸质转账凭证(不含隐形的账号);意向竞价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价保证金纸质转账凭证(不含隐形的账号)。委托他人报名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要求的资格条件和报名要求的材料均需由出租方竞价前核验,复印件做留档资料。经核验并确认资格后的意向竞价人方可进入竞价环节。未按时递交材料或经核验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参与竞价环节。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 《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 5幢13号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携带报名证件领取。
交易保证金
处置
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将在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 3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且付清第一月成交价款后退还。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 5幢13号 ,联系电话: 153 9190 6789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七、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 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 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 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 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 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 更正或更改, 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 (网 址:http:// ) 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 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八、联系方式
1.委托方:宿松县松兹街道龙井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宿松县松兹街道龙井社区孚玉中路 340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135 0055 9019
2.代理机构: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 5幢13号
联系人及电话:夏女士 151 5563 8161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宿松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安庆市宿松县安丰国路宿松县政府西北侧
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九、附件
《电子竞价须知》《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网络竞价风险告知》《意向申请登记表》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宿松县松兹街道龙井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一诺拍卖有限公司
委托方名称:宿松县松兹街道龙井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