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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云梯畲族乡云梯村标准化厂房附属工程项目-1#厂房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3-24

项目名称: 宁国市云梯畲族乡云梯村标准化厂房附属工程项目-1#厂房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司: 宁国市云梯畲族乡云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中标公司: 安徽省成思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标准化厂房附属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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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名称:宁国市云梯畲族乡云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云梯畲族乡云梯村云梯街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 8A-1006室

项目名称

宁国市云梯畲族乡云梯村标准化厂房附属工程项目 -1#厂房

项目编号

NGS-XE-YQ-2026001

发包时间

2026 年 3 月 24 日 9时00分

第一承包候选人

名称:安徽省成思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国泰路与双龙路交汇处国际农贸商城 1#幢3单元3010号

响应报价: 2280968.57 元

工期: 12 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综合得分: 100.00 分

项目负责人:刘继宁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212107572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资质

响应资格业绩: /

企业业绩:安徽永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其他: /

第二承包候选人

名称:安徽辉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开发区河沥园区外环东路 109号

响应报价: 2250913.46元

工期: 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综合得分: 99.34分

项目负责人:蒋娜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2022202302456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资质

响应资格业绩: /

企业业绩:年产 5万台套泵阀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车间(含两雨棚)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其他: /

第三承包候选人

名称:安徽晟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城南路美都阳光名苑 5幢103、203号

响应报价: 2247424.92元

工期: 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综合得分: 99.26分

项目负责人:王迪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2021202103837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资质

响应资格业绩: /

企业业绩:泾县现代智慧农业生产服务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EPC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其他: /

发包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响应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示时间

2026 年 3 月 24 日 -2026 年 3 月 27 日

其他

一、 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吴 工 (发包人)、 金 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发包人)、0563- 4170275 (代理机构)。

二、 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公示期无异议,则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响应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响应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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