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 2026-03-24
项目名称: 滁州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招标公司: 滁州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公司: 安徽兴瑞供应链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项目名称
滁州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大道与三里亭交叉口
联系人及电话
李飞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 号房产商务大厦 6 楼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 年 3 月 20 日 15 点 00 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兴瑞供应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32000.00 元 / 年
投标人业绩
滁州兴谯工投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垃圾清运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滁州鸿鑫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80000.00 元 / 年
投标人业绩
滁州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等服务项目外包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6 年 3 月 25 日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 号房产大厦 6 楼 605 室,联系人:周晓培,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 7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初审:蔡 炜
复审:高华斌
终审: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