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航局工程局有限公司合肥东航码头项目商混采购
- 2026-03-23
项目名称: 合肥东航码头项目商混采购
招标公司: 中交第四航局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码头工程、混凝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公告标题:合肥东航码头项目商混采购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为中交第四航局工程局有限公司合肥东航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第四航局工程局有限公司合肥东航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安徽港航能源储运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 件,现对( 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由安徽港航能源储运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本项目为码头工程,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店埠河航道左岸,码头有效尺寸 640m,平台宽度25m。根据设计图纸,现拟建7个1000t级泊位,年通过能力338.9万吨,满足2030年吞吐量为300万吨的要求。码头前方港区占地约30亩,后方陆域240亩,装卸货种主要为石油制品及液体化工品。
2 .2 招标内容
2 .2.1 本次招标的标的 、 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 交付时间: 暂定合同签订日期至工程结束。
2 .2.3 交付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路 2号东航码头项目部
2.2. 4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7 .0 %
2.2. 5 支付条件: 所需物资送抵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且交货完毕,每次结算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税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验收货物总价的 93%;剩余的7%货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完毕后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非工作日顺延付款时间。
2.2. 6 最高限价: 无。
2.2. 7 本次招标 不分 包件 采购 ,拟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 , 最大中标能力为 1 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满足招标方检测要求
3.5 供货业绩要求:无 。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 投标人 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 .6.1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 .6.2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6.3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6.4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报名确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年 3月23日11时 至 202 6 年 3 月 28日15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 00元,售后不退。请将汇款底单发送至以下邮箱(fangzhendong1@ccccltd.cn)。汇款时请备注招标编号,如需开具标书费发票,应按附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开票信息,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以便查询和汇总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查看完整信息915R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账号: 01-10-000063-11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4 月 2日15时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其他条款
6.1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6.2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6.3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6.3.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6.3.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6.3.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6.3.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6.3.5 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6.4支付流程
6.4.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 “中交招采网”(网址:)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
6.4.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6.4.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6.4.5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详情见中交招采网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