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虞姬镇乡村振兴示范区(一期)项目(特色产业集聚区及和美乡村建设引领区)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3-17
项目名称: 灵璧县虞姬镇乡村振兴示范区(一期)项目(特色产业集聚区及和美乡村建设引领区)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安徽磬乡新型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监理
项目地区:安徽 宿州
灵璧县虞姬镇乡村振兴示范区(一期)项目(特色产业集聚区及和美乡村建设引领区)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 安徽磬乡新型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 灵璧县虞姬镇乡村振兴示范区(一期)项目(特色产业集聚区及和美乡村建设引领区)监理 进行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灵璧县虞姬镇乡村振兴示范区(一期)项目(特色产业集聚区及和美乡村建设引领区)监理
项目编号: GN2026-08-1146
开标日期: 2026年3月13日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灵璧憬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930810.00元
三、公示期
公示期: 自 202 6 年 3 月 13 日至 202 6 年 3 月 16 日 17:30 。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 . 被异议人名称;
3.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 . 相关请求及主张;
5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 .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室,法务与质管中心,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招标人: 安徽磬乡新型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202 6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