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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胸科医院全自动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 2026-03-12

项目名称: 安徽省胸科医院全自动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GN2026-05-1169

招标公司: 安徽省胸科医院

采购标的物: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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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胸科医院全自动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安徽省胸科医院全自动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GN2026-05-1169),于202 6 年 03 月 10 日 09 时 3 0分举行评审会议,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市兆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富邻广场研发楼 1幢612室

响应报价: 179000.00 元

二、公示期

公示期:自 202 6 年 03 月 12 日至 202 6 年 03 月 16 日 17时。

三、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 (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方式:法务与质管中心,查看完整信息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采购工作秩序的,纳入交易平台供应商诚信管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胸科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 6 年 0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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