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庆市孵化园一期A12栋房屋拍租交易公告
- 2026-03-12
项目名称: 安庆市孵化园一期A12栋房屋拍租交易公告
招标公司: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房屋拍租
项目地区:安徽 安庆
安庆市孵化园一期 A12栋房屋拍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安庆市孵化园一期 A12栋房屋拍租
项目编号
H0GYCQ26C02038
委托方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方
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合法性、有效性 负责。
公告 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6年 3 月 11 日至 2026年 3 月 18 日;
2.咨询展示期:2026年 3 月 11 日至 2026年 3 月 18 日;
3.自由竞价期:2026年 3 月 19 日 10 : 00 至 10 : 10 (延时除外),自由竞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 180秒。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租期(年)
租金底价
(万元 /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安庆市孵化园一期 A12栋房屋
-1F-3F
钢混
3822.34
五
第一至三年: 32 . 107656 万元 /年; 第四年起每年递增 10%
3.2
1. 标的坐落位置:安庆市孵化园一期 A12栋房屋
2 . 标的权属情况: 产 权归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单独所 有,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 。
3.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 1、 标的房屋按现状 ( 现状为毛坯 ) 租赁 拍卖 ,公告所载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现场勘查为准。竞买人应于竞买前实地踏勘、详细咨询标的相关情况,一经应价即视为认可标的全部现状,相关风险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公司及委托方不对标的承担任何品质及瑕疵担保责任 ; 2、合同至少履约三年,三年后经双方协商可提前整体退租,承租期间不接受部分退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且不予退还应急保障金;3、租金标准:以最终拍租成交价为准,价高者得,且不低于租金底价。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起每年递增10%;4、给予3个月装修期,装修期计入租期,不计租金。但承租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讯、物业费、网络费用等承租房屋后的一切开支。5、其他费用:①承租方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用,并向物业服务单位(安庆皖江高科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缴纳相关物业费用,物业费标准为0.8元/㎡·月;②水、电独立装表计量,费用按安庆市供水、供电部门有关收费标准收取,并承担相应水、电损耗,同 时承租方还需承担卫生防疫等相关费用(如有)。
6、房屋主电源、电梯(一台)由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实际需求提供。
本次拍租 每次加价幅度: 10 00元 /年 。竞租人须以 10 00 元 /年 或 10 00 元 /年 的整数倍递增叫价。
标的 租赁
用途要求
经营范围为市场监管部门允许经营的合法项目,禁止经营赌博场所和开展有污染、有噪声的商业业态或活动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租金 :以 银行 转账的形式缴纳。承租方从收到成交 确认书 之日起,至签订合同前,需一次性缴纳 6个月租金,出租方凭收款票据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签订合同。以后以每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承租方应在每个支付周期届满前30日向出租方支 付下一个租期的租金,以此类推 。
履约保证金: 8 万元 ( 作为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金 ), 承租方自收到成交通知书日起,至签订合同前,向出租方支付。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金的使用及退还见拍租文件 。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社会团体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 , 自然人或法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本拍卖标的不接受联合竞价。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 标的 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 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 标的 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 标的 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 标的 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 标的 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 标的 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 标的 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 标的 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 标的 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 标的 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 标的 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 政策 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 标的 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 标的 在合同终止后 7 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 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 30日 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
9.房屋装修及维护、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安全管理、经营管理、设备设施管理、门前三包等要求详见拍租文件。
四、 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次标的以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进行,价高者得。竞价网址: http://220.179.5.14:90/EpointBid_JingJia/login/bidderlogin。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竞租人请于 2026年 3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前从本单位或本人账户将 交易保证金 缴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款后,方可到我公司报名。报名时,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团体竞租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竞拍申请承诺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竞租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报名截止时间和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均为 2026年 3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 , 保证金 到账后由我公司分配给竞租人登录电子竞价系统的账号和密码。
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转至以下任一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龙山路支行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安庆集贤支行
账 号: 83487090000查看完整信息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
账 号: 62328查看完整信息6
材料费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华银支行
账 号: 2250查看完整信息2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参与成功,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 告 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 ;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 52号四楼交易二部(一) ;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本人身份证 。
交易保证金处置
1.按公告要求确定承租人后,其他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承租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2.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征得委托单位同意后,由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办理交易保证金退款手续。
注: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交易二部(一),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1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竞买人报名时须缴纳工本费 200元,该费用一经缴纳,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
七、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 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 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 交易 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 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 (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 /),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 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八、联系方式
1.委托方: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创业路滨江新区孵化中心 B1 楼 5 楼
联系人及电话: 吴自豪 查看完整信息
2.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 52号四楼交易二部(一)
联系人及电话: 武惠梅 /查看完整信息 1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群部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创业路滨江新区孵化中心 B1楼4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悦 查看完整信息
九、附件
1.《电子竞价须知》《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网络电子竞价风险告知》;
2.《竞拍申请承诺书》《承诺函》;
3.《授权委托书》。
1.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2.一旦参加竞买,即标明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委托单位、拍卖机构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时,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标或拒付成交价款。拍卖公司对标的品相及质量不做任何担保。拍卖公司也不因标的的实际差异对成交价做任何调整。
3.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
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