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钢和菱实业有限公司马钢和菱专利代理服务比价中标公告
- 2026-03-11
项目名称: 马钢和菱专利代理服务比价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RA26022601625
招标公司: 安徽马钢和菱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马鞍山
询价单号:RA26022601625
采购方式:定向
报价截至时间:2026-03-08T15:00:00.000+08: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Z1 发明专利检索费 FMLS 1.0 件 2028-12-31T00:00:00.000+08:00
Z2 发明申请代理费 FMSQ 5.0 件 2028-12-31T00:00:00.000+08:00
Z3 实用新型申请代理 SYSQ 1.0 件 2028-12-31T00:00:00.000+08:00
Z4 发明复审申请代理 FAFS 0.5 件 2028-12-31T00:00:00.000+08:00
Z5 代缴专利年费 DLNF 40.0 件 2028-12-31T00:00:00.000+08:00
* 交货地址:安徽马鞍山市雨山区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237号本部大楼三楼305房间
* 商务条款:1、发明专利检索费:发明专利申请前需要先进行检索,如果确认无创造性的,提供检索报告,支付检索费;如果确认有创造性的办理申请,不支付检索费。2、发明专利代理费:发明专利申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支付50%,发明专利授权后支付余下50%,若驳回未能授权,则余下的50%不再支付。3、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代理费,授权后支付全额,若被驳回,仅支付40%,余下的60%不再支付。4、发明复审申请代理费:发明专利复审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支付60%,发明专利授权后支付余下40%,若驳回未能授权,则余下的40%不再支付。5、代缴专利年费:代缴年费,开票时差额征税,仅缴纳服务费的税额,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规定开票。6、以上费用需支付部分全额开票(含税),每半年开票一次,开票后由甲方办理报销两个月内支付。7、所有报价不得高于参考价,总额最低者中标,合同有限期三年。
* 技术条款:乙方在得到甲方完整的技术资料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并经甲乙双方审核后,乙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撰写前乙方应进行充分的文献检索和技术对比,以确保专利申请在尽可能宽的保护范围基础上获得专利权的授予。乙方代理工作还包括: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不合格的,负责修改、补正;及时请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负责请求实质审查的相关资料;认真组织答复审查意见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递交意见陈述书,或者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对其申请进行修改等专利申请的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审直至专利权授予(以下合同正文中简称“授权”)的各阶段中发生的、需处理的其他事项。收到驳回决定后,乙方应提交分析报告,与甲方共同分析确认是否复审,如需复审则进入复审程序。
* 备注:报价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业绩(包括主要客户)。
采购商名称: 安徽马钢和菱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室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