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韦集镇乡村产业振兴(一期)项目(鹿茸菇种植示范基地)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3-09
项目名称: 灵璧县韦集镇乡村产业振兴(一期)项目(鹿茸菇种植示范基地)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GN2026-08-1145
招标公司: 安徽磬元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宿州
灵璧县韦集镇乡村产业振兴(一期)项目(鹿茸菇种植示范基地)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EPCO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 灵璧县韦集镇乡村产业振兴(一期)项目(鹿茸菇种植示范基地)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EPCO监理 (招标编号: GN2026-08-1145 ),于 2026年3月6日15时00分 ,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20600.57
公示期:自 202 6 年 3 月 6 日至 202 6 年 3 月 9 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特此公示。
安徽磬元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 6 年 3 月 6 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