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小型水库清淤扩容增蓄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3-06
项目名称: 南谯区小型水库清淤扩容增蓄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cznqgc202602-001
招标公司: 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
采购标的物: 小型水库清淤扩容增蓄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南谯区小型水库清淤扩容增蓄勘察设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南谯区小型水库清淤扩容增蓄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cznqgc202602-001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政务新区 1 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严工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长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 188号(新城国际大厦)商务办公1001室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 6 年 3 月 5 日 9 时 1 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
投标价 (元)/费率(%)
9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姓名
周亚军
证书名称
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02001600006
工期(日历天)
70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认可
企业业绩
项目名称:定远县 2023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勘察设计项目5标段
业绩时间: 2024年1月22日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定远县 2023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勘察设计项目5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勘察) 、工程测量)甲级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投标价 (元)/费率(%)
9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姓名
余代广
证书名称
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53200000161140009
工期(日历天)
70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认可
企业业绩
项目名称: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业绩时间: 2024年9月2日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牵头方: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方:河南灵捷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牵头方: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成员方: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甲 级 、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 、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投标价 (元)/费率(%)
9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姓名
强发赟
证书名称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2021)934002506
工期(日历天)
40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认可
企业业绩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社坞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业绩时间: 2021年9月14日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社坞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 休息 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 休息 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公示期 :2026年 3 月 6 日至 2026年 3 月 9 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15000.00 元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滁州长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 188号(新城国际大厦)商务办公1001室 ,联系人: 张林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查看完整信息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 起投诉 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 南谯区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 /fwzn/011001/011001001/0查看完整信息/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 ),书面投诉材料( /fwzn/011001/011001001/0查看完整信息/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 )递交至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 号房产大厦二楼两区办公室,联系人:薛主任,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提起投诉日期;
( 4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 7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