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电镀园区)危化品仓库竞价招租项目交易公告BBCQ2026ZLJ003
- 2026-03-05
项目名称: 蚌埠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电镀园区)危化品仓库竞价招租项目交易公告BBCQ2026ZLJ003
招标公司: 安徽产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危化品仓库竞价招租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蚌埠
蚌埠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电镀园区)危化品仓库竞价招租公告BBCQ2026ZLJ003
受相关部门委托,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出租如下资产:
蚌埠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电镀园区)危化品仓库一批,租期2年。第一年租赁甲类化学品库99.44㎡(2个小仓库),乙类化学品库328.34㎡(3个小仓库),乙类库房365.48㎡(1个小仓库);第二年租赁甲类化学品库149.17㎡(3个小仓库),乙类化学品库547.24㎡(5个小仓库),乙类库房730.96㎡(2个小仓库)。
本次竞价招租起始价为168.27732万元(2年租金总和)。
一、 承租人资格条件:
1 、承租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化工产品销售。
2 、承租人应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相同。具有剧毒品、易制毒、易制爆等国家管控危化品的销售、运输、仓储资质。
3 、运营经验要求:承租人应具有正在运营的甲类化学品库及乙类化学品库的运营经验(可以是自持也可以是他人委托运营)。
证明材料包括: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 、运营经验证明材料:自持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委托运营的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合同(必须能反应出运营的具体内容含有甲类化学品库及乙类化学品库)
转让方验原件,留存盖章复印件。
二、 承租条件:
1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并将交易费(详见公告第九条)支付到交易机构账户。
2 、标的仓库仅用于暂存承租人向出租人运营的电镀园区内的企业和污水处理站供应生产所需的各类化学品。
3 、出租人给与承租人6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内免收仓库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人向相关单位正常缴纳。
三、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17:00登录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报名。
四、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6年3月12日9:00 至2026年3月12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最低加价幅度1000元/次。
五、竞价保证金: 10 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3月12日9:00。
【保证金缴纳】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缴纳形式,节点提交后生成的保证金缴纳订单上为准。
注意:竞买人若同时竞买项目中多个标的,则需要对竞买的每个标的分别提交订单,每个标的缴纳信息都以系统生成的缴纳订单为准。因竞买人自身原因错缴、漏缴导致无法参与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看样时间: 公告期内自行看样或预约后安排看样。
七、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陈工
看样电话: 张先生查看完整信息
技术支持: 查看完整信息 贾工
详情见网址:
八、《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南》 查看方式:登录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九、《收费标准》 查看方式:登录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6 年3月5日
蚌埠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电镀园区)危化品仓库竞价招租项目标的说明及竞价须知
标的说明:
一、出租人: 安徽产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标的房屋基本情况:
蚌埠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电镀园区)危化品仓库拥有甲类化学品库一栋(建筑面积298.33㎡,共6个独立小仓库)、乙类化学品库一栋(建筑面积1094.48㎡,共10个独立小仓库)、乙类库房一栋(建筑面积1496.45㎡,共3个独立小仓库)。已完成竣工及消防验收,并按照公安及应急局要求完善了库内入侵报警系统、防爆灯具、消防设施、双人双锁、监控系统等硬件设施。目前,危化品仓库 已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无仓储),硬件设施已经建设完成,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正在审批中。
本次租赁期限2年。第一年租赁甲类化学品库99.44㎡(2个小仓库),乙类化学品库328.34㎡(3个小仓库),乙类库房365.48㎡(1个小仓库);第二年租赁甲类化学品库149.17㎡(3个小仓库),乙类化学品库547.24㎡(5个小仓库),乙类库房730.96㎡(2个小仓库)。
本次竞价招租起始价为168.27732万元(2年租金总和)。
三、瑕疵告知:
1 、竞租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如需要查阅、使用标的物相关资料,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出租人提出询问,并以出租人书面答复为依据,慎重决定竞租行为。
2 、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出租人、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出租标的物面积以看样为准,不与成交租金挂勾,不多退,不少补。
3 、竞租人 需认真阅读《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南》 ,并自主操作竞价系统,因竞租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我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为竞租人提供项目交易过程中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4 、竞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承租条件和标的房屋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条款。
四、租赁年限: 2 年 (其中6个月为装修期)
五、租金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按成交2年租金总和的37.2%计算,第二年租金按成交2年租金总和的62.8%计算。租金按半年支付,首期作为装修期,租金直接免除,从第二期开始交纳仓库租金。每个租金计费期开始前15日内一次性缴至出租人指定账户(以承租人租金到达出租人指定账户为准),先缴租金后使用,租金由出租人开具发票。
承租条件:
1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并将交易费(详见公告第十一条)支付到交易机构账户。
2 、标的仓库仅用于暂存承租人向出租人运营的电镀园区内的企业和污水处理站供应生产所需的各类化学品。
3 、出租人给与承租人6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内免收仓库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人向相关单位正常缴纳。
竞价须知:
一、竞买人注册及报名方式
竞买人自备电脑登录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完成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报名,具体方法详见《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指南》。
二、报名资料
竞租人报名时,需提交上传如下资料扫描件:
1 、自然人:身份证。
2 、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或其他组织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竞租人应保证上传的资料图片有效、清晰,请各竞租人将上述材料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中。
三、竞价保证金: 10 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3月12日9:00。
【保证金缴纳】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缴纳形式,节点提交后生成的保证金缴纳订单上为准。
注意:竞买人若同时竞买项目中多个标的,则需要对竞买的每个标的分别提交订单,每个标的缴纳信息都以系统生成的缴纳订单为准。因竞买人自身原因错缴、漏缴导致无法参与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 、 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内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向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以 转账、电汇 的方式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宝等其他方式缴款) 。
2 、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3 、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竞价的,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4 、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缴清履约保证金、交易费后,自动退回原转入账号。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1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承租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特别注意: 竞价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8G以上内存,10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 , 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
2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登录竞价系统领取;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法人单位直接签章领取,自然人下载打印后签字再扫描上传至系统,已办理CA锁的可直接电子签名领取。
五、履约保证金
1 、承租人需向出租人缴纳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为承租人开具一般收据。
2 、租赁期内,因承租人原因需动用履约保证金的,承租人需在缴纳下一期租金时将履约保证金充实至原数额。
六、关于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 ,并将交易费支付到交易机构账户(收到交易费后由交易机构开具交易费发票)。
七、出租方 安全生产责任
1 、为承租方提供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库房,保障承租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正常使用。
2 、为承租方生产提供相应的帮扶支持,包括协助并配合承租方申请库房运营所需的各项政府批准和许可,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批准或许可与否,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3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园区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危化品仓库进行安全、环保、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告知承租方并督促承租方整改,整改必须登记在册,形成整改工作闭环。承租方无权拒绝出租方的定期检查。
4 、配合公安、消防、环保、应急等上级主管部门对库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相关问题,督促承租方进行整改。
5 、库房发生安全、环保等突发应急事件,出租方接到承租方方告知后,需要第一时间与承租方一起处置应急事件,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因承租方管理问题导致的应急事件,出租方处理该事件产生的必要成本由承租方承担。
6 、对承租方供应的化学品价格进行监督,定期对库房中的化学品价格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化学品价格范围,当承租方供的化学品价格高出出租方确定的化学品价格范围上限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照市场价格向园区企业和污水处理站供应化学品。
八、承租方安全生产责任
1 、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电镀园区)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接受出租方统筹安排、统一管理,严格规范生产安全经营活动。承租方承诺并保证能够安全、可持续地进行库房运营,并自行做好人员及财产的各项安全,做好消防工作、环保工作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因承租方安全生产、管理不善等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如因此造成出租方相应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2 、必须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危化品价格监管,危化品库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环保合规监管等。
3 、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并聘用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聘用人员须持有相应证书且服从出租方管理。
4 、具备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危险化学品专项应急预案,接受出租方管理且必须根据出租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编制各项应急预案,每月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危化品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需根据相关部门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5 、租赁期内,除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外,必须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其需要为承租的库房持续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6 、负责危化品入库验收、分类分区存储、库存盘点、出入库登记、台账管理,危化品仓库台账必须记录其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且一式三份,每月上交1份给出租方备份,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储存的化学品,尤其是易制毒、易制爆以及剧毒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
7 、承租方对库房进行装饰装修、添加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消防及环保要求。
8 、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库房属独立经济核算,一切债务、债权包括库房运营情况、员工安全等所有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涉,但承租方必须与库房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安全责任书。
9 、承租方应当对租赁库房及其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日常相关修缮,维护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可能发生的隐患,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毁、拆除的应当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如涉及公共区域广告牌等安装,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同时承租方应对施工及人员安全负责。
10 、不得在仓库内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品;不得无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处置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
11 、不得利用园区危化品仓库对园区以外企业经营化学品,从而增加园区化学品仓库安全风险。
九、关于仓库交付和收回
1 、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所有款项后,出租人在10日内将标的按现状为准交付给承租人使用。
2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返还该仓库及附属设施、设备,搬离属于承租人的有关设施设备及财物、货物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离的,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理,涉及相关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对仓库的装修装饰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3 、承租人交还仓库时应当保持仓库及装潢的最终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仓库的正常使用。
十、其他约定
1 、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0日内无条件返还承租仓库其附属设施。双方验收认可后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视为实际返还时间。承租人拒不按约交还地的,承租人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出租人还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2 、返还时,承租人应付清场地使用期间所欠出租人及其他各项应缴费用。如拖欠水、电、气等其他费用,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
3 、租赁期间费用承担
租赁期间,租赁场地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仓库、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4 、仓库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人应保障该仓库及附属设施主体结构交付时处于安全适用状态,仓库主体结构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其他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出租人维修范围的,出租人应在接到承租人书面通知后10日内组织维修,也可委托承租人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属于承租人维修范围的,承租人应在发现后10日内组织维修,承租人拒不维修,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阻拦出租人维修的,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仓库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承租人负责,因之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二)承租人如对仓库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施工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出租人的名义申报,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应积极予以协助。对于承租人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
(三)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并爱护仓库及附属设备,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承租人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出租人决定;承租人拒绝的,出租人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
5 、仓库的转租
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仓库,承租人因擅自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的仓库及场地,导致仓库损毁、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维修赔偿责任;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出租人概不负责。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仓库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仓库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因自然原因导致该仓库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建筑的。
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若因前款第(一)、(二)项解除合同,对该仓库装修、装饰所获得的拆迁补偿由承租人享有。
十一、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1 、竞租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以扫描件的形式(不得署名)向转让方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竞租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306685878@qq.com邮箱
2 、出租人可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并在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网址: ),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租人具有约束力。竞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出租人、代理机构不承担竞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 、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出租人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二、免责条款
1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租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 、 出租人有权在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出租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责任和违约处理
1 、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承租人所缴竞价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交易费,剩余部分用于对出租人的补偿,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权追偿。
(1)承租人对提交的登记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承租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承租人不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的。
(4)承租人不按期缴纳交易费及履约保证金的。
2 、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权,承租人所缴履约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且不承担承租人任何补偿。
(1)承租人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未按期补足履约保证金达30日以上的;
(2)不满足创城、创卫、大气治理等政府统一部署工作要求且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落实整改的;
(3)承租人擅自改变承租仓库的用途的;
(4)承租人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仓库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的;
(5)承租人擅自将承租仓库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的;
(6)逾期30日未支付租赁合同约定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的;
(7)承租人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安徽产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6 年3月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贵单位组织的 蚌埠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电镀园区)危化品仓库竞价招租项目 ( BBCQ2026ZLJ003 ) 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竞租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202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