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高新区夏家湖智能网联研发制造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3-02
项目名称: 芜湖高新区夏家湖智能网联研发制造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WH090FJ26EP0042
招标公司: 芜湖瑞合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智能网联研发制造中心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芜湖
项目名称
芜湖高新区夏家湖智能网联研发制造中心项目
项目编号
WH090FJ26EP0042
标段名称
芜湖高新区夏家湖智能网联研发制造中心项目
标段编号
WH090FJ26EP0042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瑞合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5号楼11层
联系人及电话
周工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强勘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东路41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建、张涛、孙伟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2月28日
定标备选单位一
单位名称
安徽恒福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
投标报价
建安费报价80.56%,生产生活设备采购安装费报价301089847.60元
项目经理
姓名:杨宇
证书编号:皖查看完整信息658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
姓名:孙俭波
证书编号:20212200565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负责人
姓名:杨宇
证书编号:皖查看完整信息658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6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规定公示的
单位奖项
/
定标备选单位二
单位名称
芜湖高新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集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中汽迈赫(天津)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
投标报价
建安费报价79.98%,生产生活设备采购安装费报价300251116元
项目经理
姓名:许成树
证书编号:皖查看完整信息514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
姓名:徐中伟
证书编号:20181105267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负责人
姓名:许成树
证书编号: 皖查看完整信息514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6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规定公示的
单位奖项
/
定标备选单位三
单位名称
芜湖竣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
投标报价
建安费报价79.35%,生产生活设备采购安装费报价298620001元
项目经理
姓名:马骏
证书编号:皖查看完整信息073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
姓名:于杰
证书编号:20151104818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负责人
姓名:马骏
证书编号: 皖查看完整信息073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6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规定公示的
单位奖项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样本值单位:芜湖天泰建设有限公司、芜湖竣浩市政工程有限公 司、安徽恒福建设有限公司、芜湖高新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建安费基准价:80.16%,生产生活设备采购安装费基准价:300372741.15元
3、定标备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顺序。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