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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旌德县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2-28

项目名称: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旌德县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DX-CG-CS-2026004

招标公司: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标公司: 安徽中天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中天保安服务集团

采购标的物: 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

项目地区:安徽 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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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旌德县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DX-CG-CS-2026004

二、项目名称: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旌德县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天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 233 号建材大楼

成交金额:壹佰贰拾柒万贰仟元整 / 年( 1272000.00 元 / 年)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贰拾柒万贰仟元整 / 年( 1272000.00 元 / 年)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90.90 分(满分: 100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旌德县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为旌德县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劝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制止商家出店经营、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劝导人行道区域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乱停放、小广告清除等市容管理工作。

服务要求: 1 、督促、劝导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沿街单位、店铺和个人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及时发现、劝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违章占道、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披乱挂、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占用道路清洗车辆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2 、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现的流动摊点及时劝阻,引导流动商贩到指定的疏导点规范摆放或入店、入场经营; 3 、对经批准设立的摊群点进行巡查管理、督促经营业主认真落实摊群点自治管理规定,保持摊位摆放整齐有序,周边环境干净卫生; 4 、对不按规定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引导驾驶人规范停车;对人行道乱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行为及时制止与纠正。做到集中定点有序停放; 5 、对沿街户外广告、门头招牌、宣传咨询点进行巡查,发现破旧损坏、未批先设或不按审批要求设置灯箱、招牌、条幅、宣传点、楼体字、墙体字、一店多招、道旗等现象时,立即劝阻,并及时报告城管执法部门; 6 、发现管理服务区域内存在车辆抛撒、噪音扰民、开墙破路、占道施工、破坏绿化等违法违章现象,以及城市公共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劝阻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城管执法部门; 7 、对管理中发现的,需要依法查处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城管执法部门,并协助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8 、在工作中,尽力为市民提高便民服务; 9 、协助城市化管理区域的流浪犬、无主犬、遗弃犬只收容工作; 10 、完成城管执法部门临时交付的其他任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月均考核达到优秀要求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累计最长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市容管理水平,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旌德县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全面推进市容管理社会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市容管理社会化作业项目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卉、奚荣、黄晨 (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乘以 3 年为计算基数,按下表的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金额: 37520.00 元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

备注

100 以上 500 以下

0.8%

不足 6000 元按 6000 元收取

100 以下

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环城北路、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 被质疑人名称;

1.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 必要的法律依据;

1.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环城北路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十、附件:

业绩.pdf

最终承诺报价.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磋商文件.pdf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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