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2026年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规范更新及扩项相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三次)候选人公示
- 2026-02-26
项目名称: 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2026年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规范更新及扩项相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三次)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规范更新及扩项相应仪器设备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2026 年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规范更新及扩项相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三次)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2026 年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规范更新及扩项相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三次)询比评审工作已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完成,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候选成交供应商:安徽省宏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 286503.00 元
公示期:自 2026 年 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
二、否决响应情况说明:沧州航天科宇测试仪器有限公司清单部分标星号设备资料不全,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 2026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