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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小额工程G105太湖边界至凉亭街道段预防养护工程定点抽签公告

  • 2026-02-07

项目名称: 宿松县小额工程G105太湖边界至凉亭街道段预防养护工程定点抽签公告

项目编号: GC-SS-2022-057

招标公司: 宿松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预防养护工程

项目地区:安徽 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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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编号: GC-SS-2022-057

发布日期: 2022 年 06 月 24 日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工程名称 :G105太湖边界至凉亭街道段预防养护工程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招标 人: 宿松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4、资金来源:财政 资金

5 、工程实施地点: 位于宿松县 凉亭镇境内

6 、建设规模: 投资约 206 万元

7 、建设工 期: 60 日历天

8 、 工程建设 范围: 沥青路面病害处理、沥青罩面及标线等 工程, 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9 、 其他 要求:

(1)付款方式: 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 50 %,决算审计后付至审计机关审 定价款的97%,余下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15日内付清。

(2)对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等方面的要求: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

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并不得擅自变更。承包人应对其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管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或项目总工) 、安全员、质检员、试验工程师等主要管理人员进场后每人每月不少于20天出勤。

二 、 资质 资格要求

1、参与定点 抽签 的 单位 须是宿松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内 公路工程 类施工企业,同时应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且无在建或中标待建工程。

3、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未移出或按《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未移出。

4、 信用查询。 截止投标截止日,若 投标单位 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异议或者投诉,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官方渠道能查询到的;或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逆推三年)内发生了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经异议或者投诉并经查实的,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三 、 抽签 时间与活动安排

1、 抽签 时间: 2022 年 07 月 01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 抽签 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楼,龙井路与太白路交叉处)。

3、在线签到截止时间: 2022 年 07 月 01 日 15 时 00 分 。

4、 抽签 活动的组织:

(1)本次 抽签 活动由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主持。

(2)根据《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项目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三)》的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所带来的风险,本次小额工程项目定点抽签不要求各入库成员单位到达现场。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系统(网址: /TPBidder/Pages/FrameAll.aspx)点击“定点抽签项目投标”,输入项目名称的关键字检索需要投标的项目,在网上提交 相关 资料参与 报名 抽签,并完成定点抽签在线签到(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系统按照签到的时间顺序 进行 排序 , 超过 签到 截止时间未完 成报名和签到操作 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抽签。

5、 抽取程序:

(1) 核查 报名、签到及信用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认真核查 本项目的参与单位报名、签到及 信用查询 情况,并经招标人和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定 有效参与抽签单位 。

( 2 ) 中标单位的确定:有效参与抽签单位的序号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确定,然后招标人代表再从现场抽取确定的序号中随机抽取一个序号,该序号所对应的单位即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本项目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同中标结果一起公示。

当 该项目的 响应 参与单位 为两家及以上的,由招标人根据以上方式确定中标人;当响应本项目的 参与 单位仅为一家时,招标人可直接确定其为中标人;当所有定点单位都不响应本次定点招标活动时,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不再邀请定点库内的单位参加。

6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若中标人 无正当理由 未能及时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 、合同价的确定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 2061925.82 元人民币,其中暂列金额 / 元人民币;本项目优惠费率为 8 %。

2、本项目合同价: 1896971.75 元人民币[(控制价-暂列金额)×(1-优惠费率) 暂列金额]。

3 、中标人履约担保

担保方式: √ 银行保函 √ 现金保证 √ 现金支票 √ 银行汇票 √ 银行转账 √保证保险

担保数额:履约担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如为银行保函,必须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或招标人认可的银行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提交时限: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由中标单位持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连同项目验收文件或其他完工证明材料申请退还。 若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安徽宿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6查看完整信息0026

五 、注意事项:

1、请各投标人对照本公告所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在抽签前自行核算工程量,如有异议应在抽签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应当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 如招标时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招标时按照施工图纸计算出的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外的,±3%(含±3%)以外的工程量将按照实际数量予以结算。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因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应当按照中标价完成抽签公告、施工图纸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2、 请各投标人自行核对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如有异议和投诉,请在抽签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将组织复查。如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如误差在±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对此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因此而调整合同价,投标人应当按照中标价完成抽签公告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科学组织施工;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并不得擅自变更。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含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按合同价的1%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 、请各市场主体依法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将其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予以处理。

1.组织、领导、实施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挂靠投标、出让资质等违法活动。

2.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以及强迫他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或转包的黑恶势力。

3.聚众围堵开、评标现场,干扰正常开评标秩序的行为。

4.在招投标过程中寻衅滋事、恶意投诉,或以投诉、信访、举报相威胁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5.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

6.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监管、服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正常工作的黑恶势力。

7.采取言语威胁、谈判协商、跟踪盯梢、散播隐私、造谣诽谤、持续骚扰等软暴力手段恐吓监管服务人员、评标专家及其家属的违法犯罪行为。

8.利诱、欺骗招标人违反相关规定按其意图设置招标文件条款的违法违规行为。

9.窃取项目投标人情况、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保密信息。

10.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活动。

11 . 干部职工在招投标活动中与黑恶势力勾结,充当保护伞。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 宿松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宿松县 人民路140号

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183****4288

(二)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 4栋13-14#商铺

联系人: 姜工

电 话: 150****1788

宿松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06 月 24 日

附件:1、清单及控制价

2、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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