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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复兴镇老岸幼儿园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2026-02-07

项目名称: 宿松县复兴镇老岸幼儿园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H7FSCG25D01G0049FS34082620250047号

招标公司: 宿松县复兴镇中心小学

中标公司: 宿松县乐达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交互式智能平板塑胶面层提升工程设备

项目地区:安徽 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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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编号: H7FSCG25D01G0049 FS34082620250047号

二、项目名称: 宿松县复兴镇老岸幼儿园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松县乐达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松县佐坝乡龙门村虞屋组 12号

中标金额 : 534519.39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 534519.39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85.29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室外滑梯

品牌:合优亚

规格型号:定制

数量: 1座

单价: 41200元

名称:交互式智能平板(含 opsps插拔式电脑)

品牌:鸿合

规格型号: HD-65F1

数量: 5台

单价: 7600元

名称: 13mm塑胶面层

品牌:一诺威

规格型号: 13mm 型

数量: 766.99㎡

单价: 189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冯立生、 姚怀东、胡庆福、赵建华、关堂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 [2002]1980号文货物类标准计取,金额为8017.00元, 由 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复兴镇中心小学

地 址:宿松县复兴镇

联系方式:史先生 191 5560 1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 4栋13-14号

联系方式:姜先生 150 5568 1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先生

电 话:191 5560 1568

十、附件

1、公告

2、 评标情况一览表

3、投标业绩承诺函

4、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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