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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许岭中小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塑胶跑道及篮球场硅PU面层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 2026-02-07

项目名称: 宿松县许岭中小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塑胶跑道及篮球场硅PU面层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H7FSCG25D01G0025FS34082620250029号

招标公司: 宿松县许岭镇中心小学

中标公司: 安徽新道传媒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塑胶跑道塑胶面层篮球场硅PU面层

项目地区:安徽 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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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编号: H7FSCG25D01G0025 FS34082620250029号

二、项目名称: 宿松县许岭中小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塑胶跑道及篮球场硅 PU面层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道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东一环路东北侧海耀商务中心海耀商务中心 3-办608室

中标金额 : 482306.4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 482306.4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74.74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13mm塑胶面层

品牌:杰锐

规格型号: 13mm型

数量: 1631.98 ㎡

单价: 180元

名称: 8mm硅PU面层

品牌:杰锐

规格型号: 8mm型

数量: 1005.60 ㎡

单价: 187.5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潘粉玲 ,梁文娟,林立青,洪全,张德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 [2002]1980号文货物类标准计取,金额为7234.00元, 由 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许岭镇中心小学

地 址:宿松县许岭镇

联系方式:周先生 139 5650 9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 4栋13-14号

联系方式:姜先生 150 5568 1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39 5650 91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 评标情况一览表

3、得分材料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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