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巡警大队警用无人巡逻车租赁的公告
- 2026-02-06
项目名称: 关于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巡警大队警用无人巡逻车租赁的公告
招标公司: 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巡警大队
采购标的物: 警用无人巡逻车租赁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巡警大队
警用无人巡逻车租赁
预算金额: 5000 元 / 台 / 月
最高限价: 5000 元 / 台 / 月
租赁数量: 警用无人巡逻车 2 辆
租赁时间 : 暂定 1 年
租赁 需求: 详见附件
供货及 验收 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0 天内完成交付及验收。
免费质保期: 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1 )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 分的;
( 2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含 10 分)到 15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
( 3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5 分(含 15 分)到 20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
( 4 )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含 20 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 个月;
3.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 1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2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
( 3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4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 另行通知。
开标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 299 号 ( 合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
五 、评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价的评标办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单位 。 即在全部满足采购人要求前提下,根据各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单位。如果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且均通过评委评审,则采取评委投票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六 、采购需求获取方式
项目采购需求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安排人员前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 929 号高新分局巡警大队领取。
领取时间: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5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联系人: 汤警官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 、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文件获取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