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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安局办案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系统搭建第2包办案中心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运维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2-06

项目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办案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系统搭建第2包办案中心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运维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司: 合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中标公司: 安徽省佳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信息化系统建设系统搭建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运维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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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合肥市公安局办案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系统搭建第 2 包办案中心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 运维

二、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 安徽省佳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单价: 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 (大写)( 119800 元 )

三 、评审专家名单

王行牛、李泽明、杜文忠

四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五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五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公安局 法制 支队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包河区青海路与黄河路合肥市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 ,联系电话: 1881565 7139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2025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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