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合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信息系统建设第三包监管支队信息化建设系统运维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 2026-02-06
项目名称: 2026年度合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信息系统建设第三包监管支队信息化建设系统运维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招标公司: 合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信息系统建设第监管支队
中标公司: 合肥腾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信息化建设系统运维项目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一、项目名称
2026 年度 合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信息系统建设第三包监管支队信息化建设系统运维 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合肥腾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单价:拾叁万陆仟壹佰元整(大写)( 136100 元)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 :00-12:00 ,下午 14:30-17: 0 0 ,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2025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