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2026-02-06
项目名称: 五河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BB2026WHCGZ006
招标公司: 五河县人民医院
中标公司: 安徽鑫科维力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蚌埠
一、项目编号: BB2026WHCGZ006
二、项目名称: 五河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鑫科维力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竹邑路众创空间 P2栋408室
中标金额: 103 . 9 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103 . 9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75.99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内脏脂肪检测仪
品牌:鲨鱼医疗
规格型号: SY-VFA3000
数量: 1 套
单价: 38.5 万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广金(评审组长)、张雷、 马涛 、 田磊 、 周光亚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采购文件约定, 壹万玖仟元整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五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人民医院
地址:五河县浍河路 123号
联系人:毕翔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科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金域蓝湾 49号楼外铺1-11/2-11商铺
联系人:许艳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翔、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