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志军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
- 2026-02-05
项目名称: 合肥市志军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
招标公司: 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办事处
中标公司: 合肥市志军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公 告
合肥市志军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 :
南淝河路与繁华大道交口向南 300米合肥市志军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院内,你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共建56处建筑物,总面积24593.16平方米,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界定上述建筑物属违法建设,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依法作出“自行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的建筑”的拟处罚决定。
由于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包骆综罚告〔 2024〕00009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本机关作出的拟处罚决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请你单位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或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地址:合肥市哈尔滨路8号,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办事处
2025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