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岗街道流浪犬,禁养犬和弃养犬收容处理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 2026-02-05
项目名称: 骆岗街道流浪犬,禁养犬和弃养犬收容处理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招标公司: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骆岗派出所
项目地区:安徽 合肥
因骆岗街道工作需要,现就骆岗街道 流浪犬、禁养犬和弃养犬收容处理 项目进行询价,选定 1 家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 项目预算: 3 万元 (最高限价 3 万 元)。
二、服务期: 1年
三、报价 单位资格及条件
1、报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服务供应或实施能力(如宠物服务、宠物饲养等);
2、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四、采购需求
1 .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和《合肥市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规定,协助包河区骆岗街道执法部门对辖区内需要管理的犬只依法进行专业捕捉、收容、隔离、喂养、免疫、领养、走失犬只对犬主的通知、无主犬只的处理以及犬只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2. 项目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犬只中转站、收容所应当具备必要的围墙、围栏、犬笼、犬舍、监控等设施设备以及基本的卫生条件,按照《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具有犬只无害化处理能力,有动物诊疗室、隔离观察室(区)、食品保管储存室等区域,保证犬只能做到新老分离观察、大小分离喂养、性别分离管理,切实防止犬只在收容期间互相伤害、发生瘟疫、意外繁殖、食物中毒等事故,防止被负面炒作。
(2)成交供应商负责的收容、隔离、喂养、免疫、领养、走失犬只对犬主的通知、无主犬只的处理以及犬只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场地卫生管理工作应当有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主动接受土地、防疫、农林、住建、公安、消防、城管等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
(3) 在收容过程中需通知甲方派人在场参与收容,对收容的条数要由甲方安排的现场人员签字确认,并做好现场照片等相关材料留存。该资料将作为款项支付佐证材料,无相应佐证材料,资金一律不予支付。
3.违约责任
(1)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发生收容犬只伤亡或伤人事件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追偿。
( 2 )乙方在对犬只收容过程中,涉嫌造假、伪造收容过程的,甲方有权直接单方解除合同。
五、报价及要求
1.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最高限价:400元/只,如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响应无效。最终结算价=成交单价*实际犬只数量(最终结算不超过项目预算)。
所指的成交单价,是指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采购人的协助指令后,自行派出必要的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开展的每条犬只从捕捉起,到运输、必要的免疫、隔离、依法喂养十五个工作日、通知走失犬只犬主、办理领养手续、录入监督系统、无主犬只的处置直至犬只尸体的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全部费用(即犬只自捕捉起,就交由成交供应商处理的后期全部费用)。
2.报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价的,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报价书、报价单位相关资质材料、报价人认为其他合适的证明材料等。
六、采购流程
1.报价接收时间:202 3 年 10 月26日16:00到 2023 年 11 月1日16:00。
2.报价方式:按照要求提交报价文件一份,密封送至或邮寄至骆岗街道发展服务 部 (地址:哈尔滨路 8 号院内 123 办公室 ),报价咨询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业务咨询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3.本项目按照有效最低单价确认中标单位。
七、其他说明
1.付款方式: 每季度末,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实际犬只捕捉数量进行确认后,计价付款。
2 . 成交供应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工作,采购人不对成交供应商对犬只管理方面的企业行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因违法违规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者媒体曝光造成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 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报价单位应不少于三家,少于三家报价单位,本项目以流标处理。
4. 如果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所报单价相同者,由询价小组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八、结果公布
完成询价后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中标单位。
附件:项目报价书
附件1-项目报价书.docx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骆岗派出所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