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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化工材料供应链2023年7月第二批招标项目

  • 2026-02-04

项目名称: 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化工材料供应链2023年7月第二批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TK-GYL-化工材料-202307-02

招标公司: 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乙二醇化工材料供应链

项目地区:安徽 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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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TK-GYL-化工材料-202307-02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化工材料供应链 2023年7月第二批招标项目

2

服务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60个日历天内协助招标人完成与推荐的有效下游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后续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进行 化工材料发货 并在投标人承诺的回款周期内回收资金和业务利润。

3

服务产品种类

乙二醇

4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魏家牧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5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鲁晶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7

预算金额

5000万元。

8

单位价差利润、回款周期

1. 单位价差利润:指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开展 化工材料 贸易业务每单位产品可获得的价差利润(单位:元 /吨), 乙二醇 采购单价 参照 中国 化工 网 平均单价为基数暂定为: 4000 元 /吨 。 (具体 单价以实际业务发生为 主 ,单位价差利润根据实际情况同比例调整 )

2. 回款周期:指自招标人支付首笔采购款支付当日起计算,直至下游企业所有回款到账为止,遵循算头不算尾原则,具体计算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要求:

( 1)投标人所投回款周期不得超过 90 天,超过 90 天为无效投标。

( 2)收益比较基准= 单位价差利润 * 实收数量 *360/(累计投入本金*回款周期),不得低于0.0 9 (低于 0.0 9 视为无效投标);如果实际业务开展时市场物价上下波动,项目最终结算收益比较基准依然不得低于原投标时测算的收益比较基准。

其中累计投入本金是指: 单笔合同内 下游企业所有回款到账 前招标人向中标单位所支付货款之和。

9

采购内容

1、向招标人推荐下游企业,并且协助招标人拓展 化工材料 贸易业务。招标人成功协助招标人拓展 化工材料贸易 业务则视为有效推荐,否则为无效推荐。

2、招标人成功拓展 化工材料 贸易业务后,中标人及时与招标人签订供应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向下游企业发 货 。发货数量、质量满足下游企业要求,中标人供货时须提供相关出厂材料。

3、中标人须全程协助招标人完成与下游企业的合同签订、 化工材料发货 、回款等相关流程。直至招标人收回所有投入资金及实现相应业务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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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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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自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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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和开户信息;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 化工产品经营范围 及发 货 能力的企业或满足该条件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直属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授权)。

3、 至少提供 1个近一年内同类产品 类似业绩( 需提供 供货合同,供货明细或供货发票等扫描件 ) ;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我公司及关联公司列入“不良企业名单”和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企业的。

⑩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情形。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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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本条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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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预备会

本条不采用。

15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招标代理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由招标人根据协议支付 ,不含专家评委费,专家评委费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

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支付主体: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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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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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壹拾万元整( 100000元整) 。投标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用户名: 安徽同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账 号: 292查看完整信息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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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数量

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扫描成一个 PDF文件,然后加密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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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 07 月 17 日 16 时 30 分, 注: 1、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压缩包)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即 2023年 07 月 17 日 16 时 30 分 ) 通过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137799491@qq.com ),命名为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2、在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将解压密码通过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137799491@qq.com )。

注:发送解压密码的邮箱应与加密电子报价文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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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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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17日16时30分

开标地点:安徽省滁州市花园东路 555号5栋2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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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授权采购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

是,采购小组推荐 2名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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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采购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可向中标人主张赔偿责任,同时中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

服务期累计资金使用量不得低于该标段预算金额上限的 80%,不高于预算金额上限的120%,否则视为非正常履约,我司将直接扣除上述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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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法、有效的 化工材料 供应合同并提供 货权转移单据后 , 货到验收合格后 出具结算单 支付 100%结算价款 , 中标人根据实际结算金额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标人自行承诺在所投回款周期内保障招标人一次性获得不低于所投的单位价差利润。实际回款周期超过中标人所承诺回款周期,即认定中标人逾期,超期以未付清部分货款按照 合同约定 标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附件: https://cdn-zlbx01.bailian-ai.com/b36c5b9325e85a3d1594e52ce6ea77b0f993acc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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